国寿小额意外伤害保险产品简介
近年来,随着各种意外事故的频繁发生,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意外保险,并购买意外保险作为人身安全的保障。中国人寿推出的国寿小额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间为一年,包含由意外伤害引起的伤残及身故,按伤残比例给付伤残金。
投保范围
凡出生二十八日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的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作为投保人,向公司投保本保险。
保险期间和续保
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除另有约定外,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约定终止日二十四时止,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本公司协商确定。
投保人可于保险期间届满前或在本合同约定的交费宽限期内,经本公司同意后,向公司交付续保保险费,合同于保险期间届满的次日起延续有效一年。合同可按上述方式续保至被保险人年满七十周岁后的第一个年生效对应日。
保障范围
一、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的,公司按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扣除已给付伤残保险金后的余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二、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体伤残的,公司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见附表)的规定,按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乘以该处伤残的伤残等级所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给付伤残保险金。
当同一保险事故导致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时,公司仅按其中一处的伤残等级给付伤残保险金:如果各处的伤残等级不完全相同且最重的伤残等级所对应的伤残只有一处,公司按最的伤残等级所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给付伤残保险金;如果各处的伤残等级完全相同或最重的伤残等级所对应的伤残有两处或两处以上,公司将该伤残等级在原基础上晋升一级(但最高晋升至第一级),并按晋升后的伤残等级所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给付伤残保险金。
国寿小额意外伤害保险怎么样?国寿小额意外伤害保险的投保范围是出生二十八日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的消费者,其保险期限为一年,并为消费者提供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和意外伤害伤残保险金,保障范围较为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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