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泰智慧人生-团体投资连结保险(B款)基本条款
瑞泰智慧人生-团体投资连结保险(B款)是由瑞泰人寿承保针对团体开发的一款投资连结保险。投保人为在中国境内的合法团体。下面我们来看看该投资连结保险的基本条款。
投保条件
投保人
投保人为在中国境内的合法团体,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机关、院校、企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等等,且该团体非仅为购买保险而组织成立。
被保险人
本合同的最低投保人数,即最低被保险人人数为 5 人。被保险人必须占投保人团体中符合参保条件成员总数的 75%以上(含 75%)。
本合同所称被保险人,包含主被保险人和附属被保险人。
主被保险人
主被保险人需年满 16 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劳动,且必须是投保人的在职员工。
附属被保险人
由投保人申请,经我们同意,被保险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可作为本合同的附属被保险人。本合同所指周岁,以法定身份证明文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为计算基础。
投保时投保人应提供被保险人名单,还应提供有效证明表明被保险人同意投保本险并认可保险金额及知晓本保险合同内容。
合同的生效
投保人向我们完整提交投保单等相关投保文件后,我们会及时对投保人的投保申请进行核保。在我们书面同意承保,并收到投保人交纳的第一期(笔)保险费①,且被保险人生存的,本合同生效。该生效日期在保单中载明。我们将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单,并向被保险人签发保险凭证。我们从本合同生效日的零时起开始承担本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保单年度、保单月度均以保单中载明的本合同生效日期为准计算。
投保人购买的瑞泰智慧人生团体投资连结保险(B 款),是一种运用投资账户进行投资并提供本合同约定的保障的人身保险产品。 投保人可以选择可供选择的附加保险合同附加于本合同中,具体附加险种和保障利益以附加保险合同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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