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人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是一款家喻户晓、历史悠久的重大疾病保险产品,是抵御疾病侵害的坚固城墙,也是中国人寿的金牌保险产品。“人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一倍投入、三倍保障、一人投保、关爱全家,产品形态和责任配置简单易懂,易于理解,是父母留给孩子的一份珍贵礼物。人寿康宁一份投入,多重保障;重疾范围,行业领先;特定疾病,提前给付;高残意外,尽显关爱。人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是一款非常划算的险种,客户一份投入,可以获得重大疾病保险金、特定疾病保险金、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以及身故保险金多重保障。
“人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是一款家喻户晓、历史悠久的重大疾病保险产品,是抵御疾病侵害的坚固城墙,也是中国人寿的金牌保险产品。“人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一倍投入、三倍保障、一人投保、关爱全家,产品形态和责任配置简单易懂,易于理解,是父母留给孩子的一份珍贵礼物。
人寿康宁一份投入,多重保障;重疾范围,行业领先;特定疾病,提前给付;高残意外,尽显关爱。下面就举一个投保案例,看看人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有哪些保险利益。
投保案例:王先生,30岁,投保
基本保险金额30万元的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2012版),选择10年交费,年交保费16350元,其保险利益如下:
一、重大疾病保险金
王先生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日后,因首次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王先生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公司给付30万元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
二、特定疾病保险金
王先生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日后,因首次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王先生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合同所指的特定疾病,公司给付6万元特定疾病保险金,但给付以一次为限,合同继续有效。
三、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
王先生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日内因疾病导致身体高度残疾,公司给付30万元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合同终止。
四、身故保险金
王先生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日内因疾病身故,公司按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30万元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人寿康宁终身
重大疾病保险是一款非常划算的险种,客户一份投入,可以获得重大疾病保险金、特定疾病保险金、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以及身故保险金多重保障。人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给您最贴心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