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世纪星光少儿两全保险条款介绍
作为一款兼具身故保障与分红功能的少儿险,平安世纪星光少儿两全保险自推出以来便吸引很多客户的目光。如果您打算为孩子投保,应该认真阅读保险条款,这样不仅可以清楚知晓产品的赔偿与红利情况,还可以了解产品无法获赔的情形。
保险责任
满期创业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25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满期创业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的10%给付“身故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保险责任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身故或于保单生效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故意自伤;
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证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六、被保险人患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呈阳性)期间;
七、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保单红利
在合同有效期间内,按照保险监管机关的有关规定,保险公司每年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的分配。若保险公司确定合同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于保单周年日分配给投保人。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以下红利领取方式之一:
一、累积生息:红利留存于保险公司,按保险公司每年确定的红利累积利率,以复利方式储存生息,并于合同终止或投保人申请时给付。
二、抵交保险费:红利用于抵交下一期的应交保险费,若抵交后仍有余额,则用于抵交以后各期的应交保险费。抵交保险费方式下红利余额不予计息。抵交保险费方式在交费期满后自动变更为累积生息方式。
三、购买交清增额保险:依据被保险人的当时年龄,以红利作为一次交清保险费,按相同的合同条件增加保险金额。如投保人投保时未选择红利领取方式,则以累积生息方式办理。
平安世纪星光少儿两全保险的条款告诉我们,该产品能够给少儿带来满期创业保险金、身故保险金,但对于被保险人注射毒品、无有效驾驶证照驾驶等导致的身故,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另外,投保人可通过累积生息、抵交保险费、购买交清增额保险的方式领取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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