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产品特色1、投保即可获得重大疾病保险金、特定疾病保险金、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以及身故保险金多重保障;2、重疾范围行业领先全面承保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的25种重大疾病、其他15种重大疾病以及10种特定疾病;3、特定疾病提前给付,针对10种特定疾病,提前给付基本保险金额20%的特定疾病保障;4、未成年人身故保障可以高于10万元,不受保监会相关法规限制;5、高残意外尽显关爱,在给付特定重疾保险金的情况下同时给付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或身故保险金时,尽显人性关爱。中国人寿保险康宁终身保险销售十余年依然有活力,并成为人们心中的一个重要品牌,影响人们的消费习惯。
中国人寿保险康宁保险责任范围为“
重大疾病、身体高度残疾和死亡”三种,如投保人患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将获得重疾保险金以支付高额医疗费用,若是遭遇不幸,会获得一笔资金以维持家人的正常生活水平。
产品特色
1、投保即可获得重大疾病保险金、
特定疾病保险金、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以及
身故保险金多重保障;
2、重疾范围行业领先全面承保中国
保险行业协会制定的
25种重大疾病、其他15种重大疾病以及10种特定疾病;
3、特定疾病提前给付,针对10种特定疾病,提前给付
基本保险金额20%的特定疾病保障;
4、未成年人身故保障可以高于10万元,不受保监会相关法规限制;
5、高残意外尽显关爱,在给付特定重疾保险金的情况下同时给付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或身故保险金时,尽显人性关爱。
保险责任
一、重大疾病保险金
(一)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180天内初次发生、并经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初次确诊患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身故保险金
(一)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180天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三、高度残疾保险金
(一)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180天内因疾病身体高度残疾或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高度残疾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产品优势
一、承保80%的重大疾病
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
保险承保20种重大疾病,其中6种是保监会规定的必保疾病。从范围上来讲其所承保的疾病涵盖了大部分发病率极高的重大疾病,对疾病的定义与使用都符合《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
有人也许会问市场上很多重疾保险所承保的疾病不止二十种,有点甚至三到四十种,而康宁保险会不会承保的太少。在选择重疾保险时,并不是所承保的疾病越多越好,当然其所产生的费用也会越高。例如,在一些重疾保险产品中承保克罗恩病。
二、300%的赔付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按基本
保险金额的300%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会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00%给付身故保险金。
中国人寿保险康宁终身
保险销售十余年依然有活力,并成为人们心中的一个重要品牌,影响人们的消费习惯。虽然康宁终身只承保二十种疾病,但包含了重疾发生率中的80%,是非常有针对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