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太平卓越优享终身年金保险之前,不少消费者都会被告知要认真查看保险合同条款内容。而太平人寿为更好的展示这款开门红
保险理财产品的投保注意事项,分别从保险合同的构成、承保年龄、
保险期间、保障范围以及责任免除范围等角度出发,为广大消费者带来周详的投保说明书。
一、保险合同的构成
本合同由以下几个部分构成:
保险单及所附条款、
投保单(其复印件或电子影像印刷件与正本具有同等效力)、批注,以及经您与我们共同认可的、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文件。本合同为分红保险合同。
二、投保范围
本合同接受的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为出生满28日至70周岁。
三、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
您提出保险申请、我们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保单年度3、保险费约定支付日均以该日期计算。
四、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终身,自本合同生效日零时起至被保险人身故时止,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我们按照下列约定承担给付相应保险金的责任:
一)、
生存保险金
1. 如果被保险人在犹豫期结束后的次日零时生存,我们按当日本合同
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生存保险金。
2.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至本合同终止,如果被保险人在此期间内的每个保险单周年日5零时生存,我们按当日本合同基本
保险金额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两者之和的30%给付生存保险金。
二)、祝寿金
1. 如果被保险人投保时年龄未满60周岁,且被保险人在年满65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生存,我们按当日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两者之和给付祝寿金。
2. 如果被保险人投保时年龄已满60周岁,且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日起的第5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生存,我们按当日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两者之和给付祝寿金。
三)、
身故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以下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1. 本合同的年交保险费与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保单年度数6或交费年期数7(以较小者为准)的乘积;
2. 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8。
如果您选择的是趸交9的交费方式,上述年交保险费根据被保险人在趸交的交费方式下对应的
保险费率,以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之和为基础,按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计算。
如果您选择的是分期支付的交费方式,上述年交保险费根据被保险人在年交的交费方式下对应的保险费率,以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之和为基础,按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计算。
五、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10的除外;
4.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11;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12,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13,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14的机动车;
6.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您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以上就是详细的太平卓越优享终身年金保险计划合同条款内容介绍,消费者们在投保前要认真阅读每一条条款的内容,对于投保这款理财保险能获得哪些保障和收益以及哪些情况无法通过这款保险获得保障要做到了如指掌,这样可以大大降低各种投保后后悔的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