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退休人员医保大病报销比例为50%,甲类药品报销比例是85%,乙类是75%,高精尖检查费用报销比例则是70%。
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但凡是参加职工
医疗保险的个人,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退休后就不再需要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但可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那么
退休人员医保大病报销比例是多少呢?
1、门、急诊
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3、在起付线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
住院医疗费,甲类药品及普通诊疗费用在职职工统筹基金支付85%,退休人员统筹基金支付90%;乙类药品费用统筹基金支付75%;高精尖检查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70%。
4、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
医保中心审批备案。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
退休人员医保
大病报销比例为50%,甲类药品报销比例是85%,乙类是75%,高精尖检查费用报销比例则是70%。如果是恶性肿瘤、肾透析、肾移植这三种疾病,则要单独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