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鸿利两全保险责任条款
云才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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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以下就其基本责任条款进行介绍。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承担下列保险责任:一、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后每满三周年时仍生存,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的8%给付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身故或于保单生效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前述所称所交保险费指按给付当时保险金额及原投保年龄确定的年交保险费。保单红利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保险公司每年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按照保险监管机关的有关规定确定红利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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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鸿利两全保险自上市以来得到人们的广泛好评,那么该产品到底有哪些保险责任呢,能够为人们提供哪些保障呢?以下就其基本责任条款进行介绍。
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后每满三周年时仍生存,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的8%给付“生存保险金”。
二、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的10%给付“身故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身故或于保单生效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前述所称“所交保险费”指按给付当时保险金额及原投保年龄确定的年交保险费。
保单红利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保险公司每年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按照保险监管机关的有关规定确定红利的分配。若保险公司确定本合同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于保单周年日分配给投保人。
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以下红利领取方式之一:
一、累积生息:红利留存于保险公司,按保险公司每年确定的红利累积利率,以复利方式储存生息,并于本合同终止或投保人申请时给付。
二、抵交保险费:红利用于抵交下一期的应交保险费,若抵交后仍有余额,则用于抵交以后各期的应交保险费。
抵交保险费方式下红利余额不予计息。
抵交保险费方式在交费期满后自动变更为累积生息方式。
三、购买交清增额保险:依据被保险人的当时年龄,以红利作为一次交清保险费,按相同的合同条件增加保险金额。
如投保人投保时未选择红利领取方式,则以累积生息方式办理。
购买保险一定要看它是否满足您的需求,详细了解该保险的保险责任有利于明确自己的保障利益,减少理赔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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