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新华保险意外保险全家宝产品的保障期限为一年,一年期间可以为您提供意外伤保险金、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等。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事故导致一项以上身体残疾的,本公司给付对应项残疾保险金之和。本公司对被保险人累计给付的残疾保险金达到该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与职业给付系数二者之积时,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该项保险责任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住院治疗,保险期间届满时仍未结束治疗的,本公司继续承担保险责任,但最长至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第180日。作为一款意外保险产品,新华保险意外保险全家宝具有投保范围广、保险责任全面等优势,这款产品的保障期限为一年,具有灵活的特性。
全家宝意外伤害保险是
新华保险公司推出的一款保险产品,年龄在16周岁至60周岁的消费者均可以投保这款产品。
新华保险意外保险全家宝产品的保障期限为一年,一年期间可以为您提供意外伤保险金、意外伤害
身故保险金等。
投保范围
1.被保险人范围:凡16周岁(详见释义)至60周岁的身体健康者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2.
投保人范围:被保险人本人或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可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3.连带被保险人范围:经本公司同意,被保险人的配偶(最大年龄为60周岁)、父母(最大年龄为70周岁)、配偶父母(最大年龄为70周岁)、子女(3周岁至28周岁),可作为连带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连带被保险人最多为4人。被保险人的未成年子女作为连带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时,被保险人本人为投保人。
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并在
保险单上载明。
保险责任
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本合同所附《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所列残疾程度之一的,本公司按下列公式计算并给付残疾保险金:
残疾保险金=意外伤害
保险金额×身体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职业给付系数(详见2.3.5条)
如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后治疗仍未结束,则按第180日的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按上述公式计算并给付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事故导致一项以上身体残疾的,本公司给付对应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手或同一足时,本公司仅给付其中较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
本公司对被保险人累计给付的残疾保险金达到该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与职业给付系数二者之积时,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身故的,本公司按该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与职业给付系数二者之积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如被保险人已领取残疾保险金,本公司按该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与职业给付系数二者之积扣减累计给付的残疾保险金后的余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意外伤害
医疗保险金
对于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在本公司认可医院(详见释义)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合理
医疗费用(详见释义),本公司按下列公式计算并给付医疗保险金:
医疗保险金=(医疗费用-免赔额)×赔付比例
免赔额为100元,赔付比例为80%。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住院治疗,保险期间届满时仍未结束治疗的,本公司继续承担保险责任,但最长至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第180日。
作为一款意外保险产品,新华保险意外保险全家宝具有投保范围广、保险责任全面等优势,这款产品的保障期限为一年,具有灵活的特性。不过该产品已经停售,如果您想要投保意外保险产品,可以到
慧择网上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