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择浅谈“以房养老”
以前人们都“养儿防老”,随着时代的发展以及计划生育的实行,“养儿”已经不能“防老”。于是有人提出“以房养老”,“以房养老”的部分试点工作已经展开。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鼓励探索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事实上,“以房养老”在部分城市早已开始试行,但效果尚不显著。最近一项抽样调查显示,63.2%的网民认为,以房养老“还不太适用于中国”。专家认为,老百姓对这种模式也存在一些误解。
作为一项“舶来品”,“以房养老”已经在国内被谈论多年,然而,它给人的印象却是,听起来很美,说起来容易,做起来似乎很难。如今,超过半数网民不认可“以房养老”,再次暴露出民众确实顾虑重重。从制度设计层面讲,为了让“以房养老”真正惠及民众,其关键在于强化政府的责任。
应该看到,近年北京、上海、辽宁、安徽合肥、江苏南京、浙江杭州等地已对“以房养老”模式进行过试点,但均未收获明显效果。对此,尽管确实存在产品设计不合理、文化传统难以接受等问题,然而,最根本的原因却在于政府责任没有到位,既缺乏科学化、系统化的制度设计,也并未真正采取有效的保障措施。于是乎,由于缺少一种完善的信任保障机制,“以房养老”就成了“麻秆儿打狼—两头怕”的局面,金融机构与房主双方虽然都有积极性,却都不敢轻易“涉险”。
从长远来看,推行“以房养老”有利于盘活资产和强化养老保障,势在必行。最重要的就是,必须由政府挑起重担,加快进行顶层设计,建立完善一套包括资产评估、资产托管、信用保证、风险补偿、争议处置等在内的制度体系,并切实加强政府的监督和管理,最大程度上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才能充分调动金融机构与房主的积极性,从而使“以房养老”顺利推行下去。
很多老百姓对“以房养老”存在顾虑,虽然“以房养老”发生在金融机构与房主之间,但是政府必须得参与进来,有了政府的参与,老百姓才能“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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