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投保团体保险注意事项
现在很多外资企业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的员工福利保障计划,为员工带来优惠福利保障。那么,外资企业投保团体保险应该注意哪些事项呢?
某外资企业投保团体 ,公司人数800人,总部设在广州,在北京、上海、天津设有分公司,平均年龄30岁,男女比例4:6。该企业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的员工福利保障计划,公司每年为每位员工缴费800元。
每位员工在投保年度获得的保障是
意外保险金:若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导致死亡或全残则给付10万元,导致残疾则视残疾的等级给付不超过10万元的保险金。
重大疾病保险金:一经确诊罹患18种常见的重大疾病,则保险公司立即给付10万元。
门诊的社保补充医疗:若因为意外或疾病导致门诊治疗,可以凭发票报销社保用药范围内费用的90%。
住院的社保补充医疗:若因为意外或疾病导致的住院治疗,只要是社保用药的范围,则员工都可以在社保报销完毕之后,凭发票100%报销社保之外的由员工自负的部分。
生育保险金:女员工孕前检查、上环取环,分娩、流产等产生的费用,保险公司在社保报销完毕之后进行补充报销,最高报销8000元。
外资企业投保团体保险注意事项
外籍人员及港、澳、台人员投保须知:
在保单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主要的工作、生活时间(80%以上)必须在中国大陆,方可投保意外险。
必须在中国大陆居住并工作半年以上方可投保健康险,并且,健康险责任适用范围仅限中国大陆。出境人员的投保须知:
被保险人为出境人员时,一般只能投保意外险及意外伤害医疗险,保险公司不予承保住院医疗、住院安心、重大疾病、团体防癌等健康险种;由于各国之间或不同地区之间的医疗费用水平差别很大,且存在文字上的障碍,为避免理赔时的不便,承保意外医疗时,意外医疗保险金的给付参照国内同等水平。
希望以上信息可以对您投保团体保险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想要购买其它保险产品,敬请关注慧择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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