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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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生存,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图片来源于摄图网
2.身故、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将按照您已交保险费的105%给付身故、全残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将以您已交保险费为基数,按被保险人发生身故或全残时的到达年龄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身故、全残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到达年龄给付比例表:
3.公共交通意外身故、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自保险责任开始日起,以乘客身份乘坐合法商业运营的指定公共交通工具期间,遵守承运人关于安全乘坐的规定,因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伤害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将按照您已交保险费与身故、全残保险金的二者之和给付公共交通意外身故、全残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温先生,40周岁,选择中邮财富嘉5号,一次交清50000元,保5年。
利益演示表:
注:
上述采用低、中、高档进行演示的红利水平是基于公司的精算及其他假设测算的,不代表公司的历史经营业绩,也不代表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预期,保单的红利分配是不确定、不保证的,在某些年度可能为零。演示中的累积红利是保单年度末红利按精算假设以年复利的方式累积而得,仅供参考,不能理解为对未来红利累积利率的预期或保证。
先生
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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