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产品】保险利益是指什么?情侣之间可以相互投保吗?

情侣相处,总会想尽办法为对方打算。有朋友问:想给男朋友(女朋友)买一份身故保障的寿险。不知道行不行?如果最后不结婚,这个保险还管用吗?能否赔付并得到理赔?
这就涉及到保险的一个关键术语:可保利益。
所谓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法律认可的利益,也称保险利益。
简单来说,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之间应该存在利益关系。当被保险人生病、住院、重疾、身故,需要理赔时,投保人遭受的损失,可以是经济上的,也可以是精神上的。
换句话说,投保人与被保险人有着密切的关系。从投保的那一刻起,投保人就不希望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并进行理赔,否则无法投保!
那么投保人对哪些人有保险利益呢?可以给谁买保险?
根据《保险法》第31条,投保人对下列人员有保险利益:
(1)本人;
(2)配偶、子女、父母;
(三)与申请人有前款以外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的其他家庭成员和近亲属;
(四)与被保险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五)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为被保险人订立合同的,视为被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订立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没有保险利益的,合同无效。
从法律角度来说,无论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之间是什么关系,只要被保险人同意为投保人购买保险,就可以认定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之间存在保险利益。
但在实际购买保险时,为他人投保寿险的保险利益是有严格限制的。
包括:血缘关系、婚姻和教养等。
因此,保险公司在投保时,会要求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的关系为本人、配偶、子女、父母。
那么:夫妻感情的保险不属于保险利益范围。
但如果在保险过程中已经取得了对方的同意,则具有法律意义上的可保利益。
这种情况下,可以给对方投保吗?
看保险公司的规定!
为恋人关系投保,必须征得对方同意,还要求对方在保险单的被保险人签字处签字确认,尤其是有身故保障的产品,还需要被保险人的书面同意。
在这种情况下,并不是所有的保险公司都愿意承保。毕竟有一定的风险。
没有保险利益的双方,在征得对方同意后,在购买保险前向保险公司询问是否愿意承保;同意就可以投保,不同意就不能。
如果不问,购买后,这可能会成为你以后真正索赔时拒绝赔偿的理由。
毕竟投保人对投保人没有保险利益,保险合同无效,怎么可能赔偿你?
保险公司为什么要设定保险利益?为什么不能想给谁买保险就给谁买?
防止道德风险!
为了让大家明白,这里有一个简单的例子:
假设被保险人M与被保险人W之间不存在(可保利益)关系,但被保险人M为被保险人W购买了一份人寿保险(或其他包含身故保障的保险),受益人为被保险人M,那么被保险人M可能或可能具有导致被保险人W身故的动机,从而骗取保险金。
其实在保险公司的理赔案件中,都有这种保险诈骗的案例,这里就不多说了。
因此,为了防止此类道德风险案件,让世界充满爱,保险公司设立了保险利益。
切记:无论可保利益与否,除父母为未成年子女投保外,未经他人同意而投保身故险的,合同无效。
如果没有可保利益,就要征得被保险人的同意,保险公司是否愿意承保,受益人是谁。以被保险人意见为准。
PS:不是每个人都可以成为投保人给另一个人买保险。
一定要看清楚投保须知、投保要求等信息,确认符合所有要求后再进行购买。
直到真正要理赔的那一刻,才发现自己买了一份从一开始就无效的保险,那你的钱就真的浪费了。
这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希望能帮到你。如有其他保险问题,请咨询统一保险网的保险专家,专业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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