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康宁疾病保险介绍
随着人们对于保险需要的增加,各大保险公司也推出了很多保险产品,国寿推出的康宁疾病保险即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受到了很多人喜爱。下面小编带您了解一下。
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重大疾病保险金
(1)合同生效起一百八十日内,初患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退还所交保险费,合同终止;合同生效起一百八十日后,初患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给付基本保额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
(2)已领取或保险公司应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的,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扣除已领取或保险公司应给付的特定疾病保险金后的余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若因意外伤害导致上述情形,不受一百八十日的限制。
特定疾病保险金
(1)合同生效起一百八十日内,初患合同所指的特定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合同继续有效;(2)合同生效起一百八十日后,初患合同所指的特定疾病,保险公司给付20%基本保额特定疾病保险金,但给付以一次为限,合同继续有效。若因意外伤害导致上述情形,不受一百八十日的限制。
(1)合同生效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病身故,合同终止,保险公司退还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因前述以外情形身故,保险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2)合同的重大疾病保险金、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和身故保险金保险公司仅给付一项,并以一次为限。
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有合同生效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病导致身体高度残疾,保险公司退还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合同终止;因前述以外情形导致身体高度残疾,保险公司给付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合同终止。
国寿康宁疾病保险怎么样?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包含40种重大疾病100%基本保额赔付,10种特定疾病20%基本保额赔付,更提供身体高度残疾保障、身故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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