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山东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保单位缴费部分免征延长到年底记者从山东省人社厅了解到,为进一步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应对风险、渡过难关,近日,山东省人社厅、财政厅就延长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阶段性减免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印发通知。山东省对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的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12月底。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至2020年12月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单位方式参加三项社会保险的,继续参照中小微企业办法享受单位缴费减免和缓缴政策。
原标题:继续免征!山东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保单位缴费部分免征延长到年底

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以下简称三项社会保险)阶段性减免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印发通知。山东省对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
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的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12月底。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的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6月底。

- THE END -
【免责声明】作者在本站所发布的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 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特此声明!如有侵权内容请联系:hegui@zhuanxinbaoxi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