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4亿车主的车险改革来了!将迎七大变化
原标题:事关4亿车主的车险改革来了!交强险、商业车险将有这些新变化……
来源:经济参考报
银保监会7月9日发布《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8日。
全国机动车保有量已达3.48亿辆,机动车驾驶人达4.35亿人,其中汽车驾驶人达到了3.97亿人。此轮车险综合改革涉及几亿车主和广大群众利益!究竟会对广大车主带来什么影响?《征求意见稿》有何新变化?《经济参考报》记者带您详细盘点如下:七大变化
1
交强险责任限额提至20万
交强险全名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国家强制要求车主必须上的汽车保险。
2006年7月开始正式实施。数据显示,从实施前的2005年末至2018年末,机动车投保率从36%提高到78%,其中汽车投保率从58%提高到95%。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万元提高到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0.2万元不变。无责任赔偿限额按照相同比例进行调整,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000元提高到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100元不变。
简而言之,交通事故受害人方可以从交强险获得的赔付更多了。
2
三责险最高可至1000万
三责险全称为机动车第三责任强制保险,主要保障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被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失。简单地说,就是撞什么赔什么。又称三者险。
车损险条款,大大提高了车损险的保障范围,特别是发动机涉水、玻璃单独破碎等情况,今后处理起来会更简单些。4
制定代驾等车险增值服务险条款
《征求意见稿》有多个条款,支持行业在基本不增加消费者保费支出的原则下,拓展商车险保障责任范围。比如,引导行业合理删除实践中容易引发理赔争议的免责条款,合理删除事故责任免赔率、无法找到第三方免赔率等免赔约定。
无赔款优待系数,此次《征求意见稿》提及交强险拟引入区域浮动因子,来看看征求意见稿中相关表述:在提高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基础上,结合各地区交强险综合 赔付率水平,在道路交通事故费率调整系数中引入区域浮动因子,浮动比率中的上限保持30%不变,下浮由原来最低的-30%扩大到-50%,提高对未发生赔付消费者的费率优惠幅度。 风险保费,建立每2~3年调整一次的商车险行业纯风险 保费测算的常态化机制。引导行业在拟订商车险无赔款优待系数时,将考虑赔付记录的范围由前1年扩大到前3年,并降低对偶然赔付消费者的费率上调幅度。
引导行业根据商车险产品附加费用率上限、市场经营实际和市场主体差异,合理设定手续费比例上限,降低一些领域过高的手续费水平。
7
推行车险实名制,推广电子保单
在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的基础上,鼓励财险公司通过电子保单方式,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便捷的车险承保理赔服务。
结语:
银保监会表示,这次改革既根据实际风险重新测算了基准纯风险保费,同时又将预定附加费用率下调至25%,改革后商车险基准保费价格将大幅下降,预计消费者的实际签单保费也将明显下降,行业整体车险保费规模可能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客观来看,由于实际风险变化导致保费规模下降是合理的,是有利于消费者的,从初步测算看整体保费规模下降幅度也是可以承受的,符合中央关于“减税降费”和金融业向实体经济让利的精神。
综上,车险改革之后,保险责任将会进一步扩大、保障金额也将进一步提升,但是,保费价格则会相对降低,消费者在保费方面的支出也将明显减少,可以用更实惠的价格享受更高的保障,受益颇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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