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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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1时46分, 柯某向95518报案,称其驾驶的浙DX**59号轿车于2019年5月9日1时36分在泉州石狮八七路星都大酒店路段行驶时与闽C5**V6车相碰,造成双方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
接到案件后,人保财险福建省晋江市分公司查勘员立即跟报案人取得联系,并做好安抚工作,约20分钟后,查勘员赶到现场。查勘员对两车碰撞痕迹进行比对,并运用科技理赔对发动机进行测温,发现事故碰撞痕迹吻合、发动机温度也在合理数值范围内。但查勘员在对车内检查拍照时,却闻到车内有微微的酒味,这引起了查勘员的高度警惕。查勘员猜想驾驶员可能存在酒驾行为。于是,查勘员有意靠近驾驶员了解更多的事故经过,但驾驶员却有意躲开不让查勘员靠近。在无法靠近驾驶员的情况下,查勘员出具查勘单据要求客户当场签字确认,借机接近了驾驶员,发现驾驶员身上确实散发出丝丝酒味。查勘员当场向驾驶员挑明其存在酒驾行为,但驾驶员拒不承认酒驾行为,双方产生了争执。为了不与客户发生矛盾冲突,查勘员当场报警,请求交警协助调查。
交警到达现场后,查勘员告知了解到的情况后,请求交警协助对驾驶员进行酒精测试,交警立即对驾驶员现场做了测试。经过测试,确认驾驶员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肇事的事实。锁定证据后,交警对驾驶员进行处理并开具事故认定书。在确凿的证据面前,驾驶员对其醉酒驾车肇事行为供认不讳,并当场签署放弃索赔声明书。成功堵截隐瞒酒后驾车真相的保险欺诈行为。经核定,本车损失40329元,三者闽C5**V6号车损失5617元,减损合计45946元。(刘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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