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妻竟是丈母娘 恋爱诈骗怎么判刑?财物如何追回?
近日,一起未婚妻竟是丈母娘的诈骗事件在朋友圈疯传,小伙伴们都惊呆了。网友小芳以谈恋爱的方式,编造各种理由向阿民索要钱财,数额达到11万,阿民人财两空,发现被骗,最后报警,小芳团伙被抓获。那么,恋爱诈骗怎么判刑?阿民的财物如何追回呢?
未婚妻竟是丈母娘 小芳编造各种理由索要财物11万
2017年3月初,十堰市郧阳区30岁的男子阿民在山西省大同市打工时,因无聊,便用QQ寻找“附近的人”,偶然加了一个“亲亲宝贝”的陌生女网友。开始对方很冷淡,直到1个月后,二人渐渐聊了起来。
女网友告诉阿民,她叫小芳,23岁,在家里帮家人做生意。聊着聊着,阿民加了小芳的微信“烟花散尽”,二人联系越发频繁。
2017年4月28日,小芳发给了阿民0.52元微信红包,阿民十分欣喜,随即发了52元红包表明诚意与爱意。随着感情逐渐升温,二人很快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并以“老婆”“老公”相称。
随后,小芳以各种理由,对阿民索要钱财达11万。“未婚妻”要钱的理由就层出不穷:五一国际休息节、过生日、学驾证、同窗结婚、买化装品、装修房子、买手机、手机摔坏换新、再摔坏再换新、天热买水买零食、日常买衣买早餐……阿民每次都第一工夫转账、发红包,小则几十元,多则7000元。
案发后,郧阳区公安分局高度注重,小芳系冒充别人信息施行诈骗,11月上旬,郧阳区刑侦大队副大队长赵华伟率领专班民警已驻守侦查20多日,等候机遇成熟后,在外地警方的鼎力协助下,兵分多路,一举将“小芳”及其同伙成功抓获。
小芳以恋爱方式索钱,属于诈骗吗?
诈骗罪(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诈骗罪的数额较大,以2000元为起点。
小芳利用恋爱的手段进行欺诈,虚构故事情节,隐瞒真相,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以各种理由索要钱财达11万,属于数额巨大,已经构成诈骗罪了。
小芳犯诈骗罪?如何量刑?
张某骗取阿民财物11万,属于数额巨大。按照刑法规定,一般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徙刑。
阿民如何追回财物?可申请赔偿吗?
诈骗案件中,如果罪犯已经被定罪(即被判刑的),被害人可以另外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罪犯退还被骗款项。
在诈骗犯罪等刑事案件中,被害人要求民事赔偿的的方式主要有二种:
1、如果刑事案件尚未判决的,则被害人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赔偿损失。
2、如果法院已经判决的,则被害人应该另外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如果诈骗人没有赔偿能力,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总结:很多骗子以恋爱为由,索要各种钱财实施诈骗,在恋爱中的人,通常智商濒零,和陌生人谈恋爱,不要时刻保持一颗警惕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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