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踩到男子脚遭追杀 有保险可以让对方赔医药费吗
在10月20日晚9时,玉州分局巡逻防控大队的队员巡逻到内环西路与解放路交叉路口时,一名女子前来求救,称被一名男子持刀追杀。随后,队员采取先期救助措施,同时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在女子的指认及群众的帮助下,队员迅速锁定行凶者并将其控制住。
随后,凶手被移交给东成派出所调查处理,女子被送往市第一人民医院接受治疗。
故意伤害他人如何赔偿,法律怎么处罚
发生这种伤害案后,首先要选择报警,由警方对伤情作出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来追究行凶人的刑事责任或者行政责任。
达到轻伤以上标准的,要追究行凶人的刑事责任。如果犯罪嫌疑人和受害者就赔偿问题达到协议,取得受害者谅解的,司法机关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刑法》第二章 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第二百七十七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第二百七十八条 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第二百七十九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凶手故意伤害他们,有保险可以让对方赔医药费吗
因故意伤害罪的被告人造成的医药费损失是可以在刑事案件中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赔偿的。
一般在实践中,不管是保险报销还是附带民事诉讼中的医药费都要求用医药费发票原件来证明医药费数额的,也就是说,医药费只能在这二者中选择一种方式支付。
在此,建议先考虑被告人有没有赔偿能力,若有就先选择附带民事诉讼请求,若无在选择保险保险。因为在附带民事诉讼中医药费是可以全额赔偿的,但保险中可能会要扣减应当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以上就是女子女子踩到男子脚遭追杀的经过,男子已被抓,女子需要如何获得赔偿呢,看看上文就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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