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器官癌症传给4人 重疾险是否保障癌症
据美国趣味科学网站9月15日报道,一份发表于《美国移植学杂志》7月号的新报告称,4名欧洲人在接受了同一名捐献者的器官后患上了乳腺癌,这被称为“非同寻常的病例”。报告称,其中3名患者死于这种癌症,凸显“源自捐献者的乳腺癌通常会造成致命后果”。
癌症一直是造成人类死亡的一大健康杀手,以目前医疗水平来说,治愈的概率是有的,但费用是非常高的,许多家庭都是因为治疗的费用太高而放弃治疗,有的坚持下去,但也倾家荡产了。有人会会问了医社保可以保险吗?我们都知道医社保的报销是有限度的,所以起到不了什么作用,那么面对这高额的费用,重疾险是否能够保证癌症吗?下面小编就来和大家说说。
重疾险是否能够保证癌症吗
想要了解这一问题,首先我们需要知道重疾险的保障范围:1恶性肿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2急性心肌梗塞;3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须异体移植手术;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须开胸手术;6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7多个肢体缺失——完全性断离;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9良性脑肿瘤——须开颅手术或放射治疗;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11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12深度昏迷——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13双耳失聪——永久不可逆(注:如果保险公司仅承担被保险人在某年龄之后的保障责任,须在副标题中注明);14双目失明——永久不可逆;15瘫痪——永久完全;16心脏瓣膜手术——须开胸手术;17严重阿尔茨海默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18严重脑损伤——永久性的功能障碍;19严重帕金森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20严重Ⅲ度烧伤——至少达体表面积的20%;21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有心力衰竭表现;22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23语言能力丧失——完全丧失且经积极治疗至少12个月;24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25主动脉手术——须开胸或开腹手术。
从上面可以看出重疾险只保障一部分的癌症,像原位癌重疾险是不保障的,“原位癌”其严格意义上讲并非是“症”,多发于口、唇、咽喉、肠胃肺甚至皮肤等处,能够治愈,不算重大疾病;“皮肤癌”在我国发病率很低,且我国绝大多数皮肤癌患者只要进行局部切除就可治愈。所以大家在购买重疾险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保险标的保障范围。
原位癌为什么不在重大疾病保障范围内
保险中对重大疾病定义,通常要符合“三高一低”的原则,也就是高发生率、高死亡率、高费用和低治愈率。之所以把原位癌排除在外,是由于对“三高一低”的标准来说原位癌是不符合的,同时原位癌业内有发展成严格意义上的癌症,是癌前病变的肿瘤,不在重大疾病保险中确诊癌症的理赔事项之内。
原位癌是指上皮恶性肿瘤局限在皮肤或粘膜内,还没有通过皮肤或粘膜下面的基底膜侵犯到周围组织。原位癌是癌的最早期,每个癌症都是从原位癌开始的。这种癌症因为没有转移而治愈率会比较高,如结肠原位癌的治愈率可达80%到90%,肝脏原位癌的治愈率通常也比50%要高。因而列入保障范围的重疾基本除了“三高一低”的特点外,治疗周期也都比较长。若把原位癌列入重疾,反而会加重消费者的心理负担。针对原位癌,保险公司如何提供保障呢?
由于原位癌花费较低,因而保险公司针对原位癌可以提供的保障有两种方式:
一、住院医疗保险:商业保险公司住院医疗的保障额度参照消费者的购买力和购买份数而定。在一定额度内不管是单独报销,还是结合社会医疗保险报销都可以很大的减轻消费者的负担。
二、轻度重大疾病:有些商业保险公司把原位癌定义为轻度重大疾病,如在保障过程中发生原位癌则可以通过轻度重大疾病保额进行理赔。
总结:若想要保障原位癌的话,消费者就要仔细了解所选的保险产品的保障范围了,别盲目投保。
保险方案
热门文章
最新文章
先生
女士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