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澄清与P2P业务关系
8月1日,人保财险广州分公司在官方微信公众平台上发布公告称,广州人保财险从未与浙江草根投资有限公司、浙江草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草根系列公司进行过合作,与草根投资之间不存在任何保险合同关系。
此前,草根投资通过其相关APP、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贴吧以及其他部分网站,广泛宣传“草根投资与PICC合作履约保证资产重磅上线”、“草根投资近期已与PICC等保险巨头达成战略合作”等内容。
事实上,不仅是人保财险,不少保险公司的身影都出现在P2P平台的宣传中。为此,这些保险公司大多急于澄清关系。
一家总部位于深圳的保险公司人士表示,“我们早就断了与P2P平台的合作。”另一家总部位于上海的保险公司人士则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强调,“从未与相关平台进行合作,属于虚假宣传。”
对此,一位P2P平台的投资者表示,“P2P平台与保险公司合作是一种增信方式,这是投资者选择平台时参考的因素之一,如果属于虚假宣传或已经终止合作,应该及早排查、公告,而不是等到P2P平台爆雷之后。”
履约保证保险能否兜底
目前,P2P平台与保险公司的合作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账户资金安全保险,对交易资金、账户安全进行承保;二是传统险种,以及一些信用标的借款人的意外险;三是项目保证保险、履约保证保险。
其中,资金安全类保险,包括账户资金安全险、账户资金安全责任险、交易资金损失险等。P2P平台在保险期内,保险公司对每笔交易承担的保险责任包括充值、提现、投资、赎回等过程,如果投资者在上述过程中出现资金损失,由保险公司承保赔付。需要说明的是,资金安全类保险保障的是资金在交易环节中的安全,而不是资金在账户中的投资盈余或浮亏。
值得一提的是履约保证保险。所谓履约保证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向履约保证保险的受益人(即投资人)承诺,如果投保人(即债务人,这里专指借款人)不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则由该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一种保险形式。
目前,最为关心的问题是“如果P2P平台跑路,履约保证保险能否兜底?”某财险公司负责人表示,“这要看具体的保险协议或合同条款,有的或是部分,有的则是全部,但一般都会设定相应的具体条件,包括保险责任、除外责任等,不会是无边际的。如果保险公司为P2P平台提供履约保证保险,基本上属于金融属性的担保性质,风险较大。”
一位保险公司专业人士表示,“如果受益人是投资人,保险责任是平台履约保证保险,肯定是要赔付。”
不过,某保险公司信保业务负责人表示,“由于保险公司的履约保证险,承保的是P2P平台上债务人与投资人的借贷关系。所以,不管平台是否跑路,保险公司均不能因此而免除保险责任,除非触碰了保险的免责条款,保险公司可根据免责条款拒赔,但保险公司的免责条款应该不包含P2P平台违法违规这一事由。”
信用环境欠佳加剧风险
据网贷之家不完全统计,7月停业及问题P2P平台数量为218家,其中问题平台165家,停业转型平台53家。7月没有新上线平台。截至2018年7月底,累计停业及问题平台达到4740家。
事实上,银保监会多次强调涉及P2P平台的相关保险业务风险。此前不久,银保监会向各地保监局及财险公司下发了《关于开展信用保证保险业务专项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财险公司对信用保证保险业务进行专项自查,对信保业务中存在的风险进行整治,评估各财险公司对2017年7月发布的《信用保证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风险隐患。自查结束后,保险公司向银保监会上报自查及整改方案。
信用保证保险给保险公司业务发展带来新的增长点,但也对风险管理能力提出了挑战。其中,浙商财险卷入的“侨兴债”事件依然历历在目,这对其后续发展造出了不小的压力。浙商财险年报显示,2011-2015年,浙商财险表现出了不错的盈利能力,其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约为1478.3万元、3127.4万元、-5521.5万元、3178.7万元、5165.7万元。不过,由于“侨兴债”事件,浙商财险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承保利润、偿付能力相继大幅下滑,令热唏嘘。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保险公司高管表示,“这类业务的风险与经济周期、经济环境变化有关,区域性的信用链条断裂,使得这类风险具有一定的外溢性和传导性。此外,信用环境整体欠佳也加剧了这类业务的风险。例如,投保了履约保证保险的理财机构中,有的项目涉及私募债拆分公募化、债权转让以及层层交易结构掩盖项目风险等,为之承保的保险公司风险其实较大。”
近年来,信用保证保险逐渐兴起。2018年1-6月,平安产险信用保证保险保费收入160余亿元,占比近54%;人保财险37.92亿元,占比约13%。2017年,众安在线保证险保费收入8.18亿元,同比增幅58%;信用保险保费收入5.26亿元,同比增幅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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