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不到保险机构被罚超亿元 险企被重罚
随着银保监会地方监管局6月中旬下发多份处罚函,上半年银保监会对保险机构(保险公司、中介)的处罚金额也随之首次超过了1亿元。罚单方面,银保监会就保险机构合计下发罚单(以发布日期、公开发布统计)达588份,原保监会罚单25份,合计613份。
整体来看,今年以来银保监会对保险机构的处罚集中在财险领域,处罚原因包括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以外利益、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虚增费用等;寿险处罚主要集中在虚列佣金、销售误导等领域。
引人注意的是,6月份以来,银保监会下发的多份处罚函直指寿险产说会(产品介绍说明会)违规:存在给予和承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的行为。个别公司由于在产品说明会期间赠送黄金制品被重罚。
6月份险企被罚1385万元个别公司通过水果列支费用
6月份以来,银保监会地方保险监管局持续下发各类处罚函。地方保监局共下发了62份处罚函,合计罚款1385.5万元。
整体来看,截至6月18日,银保监会对保险机构合计处罚金额达10424.9万元。
4月20日,银保监会披露的数据显示,2018年前3个月,银保监会共处罚银行业、保险业机构646家次,罚没合计11.58亿元(以银行业罚款为主),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12家次。处罚责任人员798人次,罚款合计2861.85万元,取消任职资格及禁止从业107人。从处罚金额来看,今年以来银保监会对银行业的处罚金额远高于保险业。
从处罚机构来看,6月份,财险公司处罚最多,其次为寿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再次之。
其中,财险公司多因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以外利益、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等原因而受到处罚。例如大连保监局发现,某财险公司大连分公司于2017年12月份至2018年1月份,通过列支招待费、宣传费的方式购买油卡,向其个人代理人和发放油卡以补充其销售车险佣金,涉及金额327.02万元。
寿险公司多因虚假列支佣金、销售误导等原因受到处罚。例如,湖南保监局6月7日公布的处罚函显示,经查,某险企平江支公司存在编制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或者资料的违法违规行为:该险企岳阳中心支公司2016年5月份3个财务凭证分别记录平江支公司列支三笔招待费1750元、1800元、1950元,共计5500元,用于购买水果、食品等。上述费用中,除2917元为购买水果的真实费用外,其余2583元实为公司其它经营费用,平江支公司存在虚列费用的行为。
引人注意的是,今年监管持续加码对中介的处罚力度。6月份就有7家保险代理公司(专业中介与兼业中介)被处罚。而今年前5个月,则有186家保险中介被罚,处罚金额共计超1500万元。
此次现场检查工作将于2018年6月份至8月份实施,检查结束后将依法进行后续处理工作。银保监会此次现场检查将从互联网保险业务合规性检查、保险中介机构业务合规性检查、保险公估机构业务备案合规性检查、“精准打击行动”四方面开展。
通知指出,此次现场检查工作将坚持风险导向、重拳整治乱象、加强统筹协调的工作要求。“紧盯突出问题和风险,继续将投诉举报多、市场反映大、经营指标异动(如寿险业务同比增长200%以上)及存在其他重大隐患的市场主体纳入重点监测和检查范围,确保检查资源主要投向高风险机构和关键领域”。
产品说明会误导频发有险企赠黄金制品被重罚
今年6月份,有多家险企因为产品说明会不合规而被处罚。
有代表性的是,浙江保监局6月5日下发的浙保监罚〔2018〕1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某中型寿险公司嘉兴中心支公司以及两位副总经理存在两项违法行为。
一是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该公司嘉兴中支于2017年12月份召开的4场产品说明会上,向到场客户下发"尊赢人生"产品限量上市抢购意向卡”,该卡上记载有“同时发布限时限量上市拳头产品"尊赢人生"的内容,但实际产品并非限时限量销售。4场产品说明会到场客户共计664人,其中32位客户购买了保险,首年保费共计151.02万元。
二是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2017年12月5日至2018年1月10日,该分支机构召开了11场产品说明会,在会上该公司工作人员现场向客户宣布预购保险每6万元保费赠送金牡丹手链一对,每20万元保费赠送金如意一枚,每100万元保费赠送金如意5枚,并且在会议现场播放了包含以上赠送黄金制品内容的PPT。截至检查日,该分支机构已按方案要求向达标业务员兑现奖励金牡丹207个(总价94091.85元),金如意22个(总价71280元)。截至检查日,业务员已将金牡丹112个(总价50909.6元),金如意8个(总价25920元)赠送给95名客户。两者合计,共计人民币76829.6元。
浙江保监局处罚函提到,该分支机构一位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在部分产品说明会审批表上签字,并参加了部分产品说明会,对上述两项违法行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且为主要责任人员;另一位副总经理也在部分产品说明会审批表上签字,并参加了部分产品说明会,对上述两项违法行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为此,浙江保监局决定对该分支机构罚款人民币35万元;决定对两位副总经理警告,并分别罚款人民币11万元、5万元。
同样,福建保监局6月11日下发的处罚函显示,经查,某银行系险企漳州中支在2016年12月23日、2016年12月30日和2017年8月4日举办的3场产品说明会上,存在给予和承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的行为,涉及金额21.56万元。
有险企人士表示,目前多数险企产品更加偏向保障性,存续期拉长,产品流动性降低,为拉动保费增长,个别险企及业务人员不惜以各类礼品、赠品作为“敲门砖”以推动保费增长。
银保监会于近期下发的《关于开展2018年保险中介机构现场检查的通知》提到,将加强保险中介机构经营合规性,严肃查处违规套取费用、违规销售保险金融产品、违规经营或联网保险业务等突出问题,严厉打击损害保险消费者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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