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机构5个月吃下560张罚单
今年以来严监管持续,截至5月底,银保监会合计处罚保险机构(保险公司、保险中介)超过9000万元。
罚单方面,前5个月原保监会与地方保监局共开出560余张罚单,较去年同期增长约30%。排除各地方保监局,原保监会开出的监管函与罚单数量合计为59封(以实际公开为准),较去年同期的23封,出现大幅增长。
5月份保监系统
罚款1600余万元
总体上来看,5月份保险公司、个人及代理机构被罚的原因,主要集中在虚列费用、展业违规、虚假宣传、虚构保险中介业务、牟取不正当利益等。
具体来看,5月份单月各地保监局共开具107张罚单,共计1600余万元罚金,各地累计罚单数量排名靠前的省份包括福建、河南、江苏、四川、陕西等省份。
以罚单较多的福建保监局为例,5月份,其下发了32份监管处罚函。处罚原因包括:给投保人合同约定之外利益;产说会上所使用的课件存在不实表述,如“预期高额收益(历史收益可达6%)”;妨碍依法监督检查;擅自变更营业场所;银保财务数据不真实等原因。
销售误导方面颇有代表性的是,福建保监局检查发现,某险企在销售保险的过程中存在两大违规行为:一、欺骗投保人。该险企在2016年9月11日的产说会上使用的课件存在“《保险法》第61条规定:保单是不存在争议的财产分配!”“《保险法》第89条、92条同时规定:人寿保险公司不能破产及解散”“身价直翻N倍,市场最高”等不实表述。累计签单3件,涉及保费23万元。二、给予和承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以外的其他利益。该险企在组织的4场产说会上,存在给予和承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以外的其他利益的行为,涉及金额16909元。
实际上,有险企营销员表示,保险公司在产说会、产品介绍中往往会出现各种不实表述,但由于多数消费者对保险知识欠缺,很容易形成误导。
为推动业务发展,给予和承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以外的其他利益也颇为常见。该险企产说会不管最后是否购买其保险产品,都会给前来的参会人员赠送基因检测服务,有营销员甚至表示,可以将佣金的一部分拿出来,返给消费者。
年内多份监管函
剑指产品违规
引人注意的是,除销售误导成违规重灾区之外,今年以来,银保监会下发多份监管函直指保险产品设计违规问题。年内下发的34张监管函中有21张指向财险领域产品不合规问题。
5月28日,银保监会对华海财险下发的监管函表示,华海财险报送的多款产品存在保险责任表述不清晰、不符合保险原理、违背公序良俗及险种分类错误等问题,违反《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10年第3号)和《财产保险公司保险产品开发指引》(保监发〔2016〕115号)等相关要求。
银保监会对华海财险提出如下监管要求:一、自监管函下发之日起六个月内,禁止备案新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二、应高度重视产品开发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对公司产品开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对相关责任人员严肃问责。三、应于2018年5月25日前向我会报送整改报告和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情况。
此外,今年2月份,银保监会披露多份监管函表示,珠峰财险、中原农业、中航安盟、安华农业、诚泰财险等多家险企产品存在问题。例如,监管发现安华农业147个备案产品及相关材料中,27个产品存在问题,问题数量合计47个,主要包括条款表述不严谨、条款要素不完备、产品属性分类不当、险种归属不当、条款名称命名不规范、免除或减轻保险人责任部分未作明显标示、未正确引用相关标准、费率表内容不完备、费率调整条件不明确、精算报告费率定价不合理等问题。
就未来的监管导向,6月6日,银保监会表示,将进一步强化了对保险销售误导的查处惩戒力度。针对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问题和突出公司,组织开展“精准打击行动”,从严整治、从快处理、从重问责,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针对人身保险销售、渠道、产品和非法经营等方面问题开展人身保险“治乱打非”专项整治,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整顿规范市场秩序,切实保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
从处罚原因来看,今年以来不少保险机构因为销售误导、虚列费用、违规展业、虚假宣传、虚构保险中介业务、牟取不正当利益、产品不符合监管规定等原因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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