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责任保险:争取上半年解决好违规股权
昨日,长安责任保险相关负责人介绍了公司违规股权的处置进展情况,表示已第一时间将监管要求通报到各股东,并在推进处置相关违规股权,同时启动增资,争取在上半年解决好股权问题。
去年12月以来,原保监会陆续处置几家险企违规股权。其中,对长安责任保险于1月15日下发《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下称《决定书》),指出其股东泰山金建担保有限公司在增资中违规代持股份、以非自有资金出资,决定撤销2012年6月29日对其增资1.05亿股的行政许可。
当时原保监会要求长安责任保险在3个月内完成变更手续,目前已超过3个月限期。
长安责任保险上述负责人表示,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对原保监会对其下发的《决定书》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积极启动相关变更手续。
从内部程序上看,长安责任保险已于1月16日将相关情况通报公司全体股东、董事和监事会。这违规入股的1.05亿股,将由合格股东按比例认购,这一事项正在推进中。
从外部看,则遇到一定“麻烦”。“这部分违规股东股权处于司法冻结状态,涉及的股东产生了纠纷,法院解冻以前很难处理这个股权。”
该负责人称,后续的计划是,公司积极推动债权债务人解决外部纠纷,以更好按照监管要求处置违规入股。他表示,相关情况也与银保监会保持了沟通汇报。
长安责任保险成立于2007年11月,注册资本16.2亿元,上次增资发生在2014年11月,由14.2亿元增至16.2亿元。
此前的4月10日长安责任保险曾对证券时报记者称,经过测算,即便剔除上述《决定书》认定的不规范入股资金,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亦满足监管要求。
偿付能力报告显示,长安责任保险一季度末的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86.3%、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72.6%,分别高于监管要求的50%、100%。
长安责任保险相关人士表示,目前,该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和员工队伍稳定,各项业务发展正常。公司投保人和债权人利益不会受到影响,也不会对合作渠道产生影响。
中小险企在成长过程中都面临烦恼,长安责任保险争取在上半年解决好股权问题,从大的方向上看,需要继续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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