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寿更正2017年报 “补全”资产负债表
近日中华人寿在中保协信息披露平台发布了2017年更正年报。相较此前,这次年报主要变化是补全了资产负债表。此前的年报中资产负债表不全,仅“负债和股东权益”科目,没有“资产”科目。
此前的年报有遗漏主要是上传时系统技术问题所致。有业内人士认为,资产表缺失,属于不常见的较大的漏项,反映公司信息披露内控存在一定问题。
资产负债表此前仅有一半
5月16日,中华人寿在中保协网站发布了“2017年度信息披露更正报告”。大约一个月前的4月18日,中华人寿披露了“2017年度信息披露报告-挂网版”。
一位保险公司财务人士分析,从中华人寿年报呈现的“负债及股东权益”上标明“2017年资产负债表(续)”看,“负债及股东权益”表应是前面资产表的后续,缺失资产表应不是主观故意所致。
此前的年报资产负债表不全,主要是因为上传时遇到了系统技术问题,漏传了一段。公司发现后,经与中保协沟通,上传了新的年报。
年度信息披露报告,是监管要求保险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其经营管理相关信息的重要载体,一般包括基本信息、财务会计信息、保险责任准备金信息、风险管理状况信息、保险产品经营信息、偿付能力信息等。
在保险公司财务会计信息中,资产负债表反映公司资产、负债和股东权益状况,外部使用者可以根据资产负债的构成、资产总额、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等指标对公司进行分析和评估。
对外经贸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张海云表示,一般而言,通过公司所持资产及其价值,可以判断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稳定性及增长性,没有资产表,则会影响对净资产稳定性及增长性的判断。
内控存在问题
上述财务人士认为,资产负债表缺失了资产表,属于较大的漏项,这种情况并不常见,他从业多年来也是第一次看到,这也反映出公司信息披露内控存在一定问题。
此前,中国银保监会于5月11日以2018年第2号令的形式发布《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将于7月1日正式实施。办法规定,保险公司信息披露应当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有效的原则。
办法要求保险公司应当建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并报银保监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应当包括信息披露的内容和基本格式;信息的审核和发布流程;信息披露的豁免及其审核流程;信息披露事务的职责分工、承办部门和评价制度;责任追究制度。
中华人寿在发现相关遗漏后更正了年报。不过有业内人士指出,如果在更正时给予更正说明则更好,以便外部人士更好了解更正之处。
中华人寿此次年报更正并不涉及财务指标的更正。更正前后两份年报比较明显的一个差别是,更正前的年报信息不全,“资产负债表”仅是半张表,只有“负债及股东权益”部分,缺失了“资产”部分,而更正版的年报补上了这缺失的半张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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