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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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7年12月31日,保险保障基金余额1125.02亿元(汇算清缴前),较去年同期增长19.04%。全年投资收益39.52亿元,收益率4.18%,超过年度目标23个BP。
我国保险保障基金制度始于上世纪末,是我国金融业率先建立的市场化风险自救机制。2008年,保监会会同有关部委颁布了《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成立了保险保障基金,负责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
目前,保险保障基金的资金来源包括,保险公司缴纳的保险保障基金、破产程序的受偿收人、投资收益(投资限于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中央银行票据、中央企业债券、中央级金融机构发行的金融债券,以及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捐赠等。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不久下发的《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表示,采用基准费率加风险费率的方式。其中,基准费率以保费为基础计算,风险费率以“偿二代”风险综合评级结果为基础计算。在实行风险费率后,保险公司缴纳保障基金的金额有所下降,并且财产险保障基金筹集标准将作相对较大幅度的下调,人身险保障基金筹集标准将作相对较小幅度的下调。
保险保障基金指保险机构为了有足够的能力应付可能发生的巨额赔款,从年终结余中所专门提存的后备基金。目前,保险保障基金余额达1125.0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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