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体系初步建成
保监会昨日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公布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主干技术标准共5项监管规则。保监会将根据该新规试运行情况,进一步完善监管规则,加快出台《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暂行办法》。
新规在试运行期间,继续征求相关方面意见,及时评估完善,暂不针对各保险公司的评级结果采取监管措施。正式运行后,保监会将根据管理能力和匹配状况将保险公司划分为A、B、C、D四大类,对于能力高、匹配好的A类公司,适当给予支持性的监管政策,对于能力较低或匹配较差的C类、D类公司,实施针对性的监管措施,逐步构建业务监管、资金运用监管和偿付能力监管协调联动的长效机制。
保监会资金运用监管部资金监管处副处长杜林告诉媒体人,保监会在进行资产负债管理建设过程中,做了相应的行业测试,现在发布的监管规则就是依据2017年行业测试数据的结果。
对于目前保险行业整体的资产负债的匹配状,杜林介绍,从测试结果来看,能力建设方面,大型保险公司因为历史悠久,人员配备及系统建设等是相对完备,但中小保险公司在这方面的能力相对有一定差距,集中表现在模型工具和内部流程方面需进一步的完善。而从匹配状况来看,一是期限结构匹配情况,也就是“长钱短配”或“短钱长配”情况,市场分化较大;二是成本收益情况,整体上,行业利差基本为正,投资收益能够覆盖负债成本。从现金流情况看,目前绝大部分保险公司的流动性状况相对较好。
“做好资产负债匹配管理,是一项非常具体而现实的工作。”保监会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副主任贾飙表示,一方面由于现实条件决定了我国金融机构现在在不同程度上都存在错配的情况,包括主流的商业银行。其次,从目前保险业情况看,保险业由于70%的资金是整体上15年以上的寿险资金,这样的资金总体上是存在“长钱短配”的现象。再次,由于过去的几年整个保险市场在产品方面存在一些不规范问题,使得部分或少数的保险公司也同时存在“短钱长配”的问题,而“短钱长配”又往往会带来较为严重的流动性风险的隐患,也是资产负债管理监管规则关注的重点。
贾飙表示,下一步,保监会将搭建资产负债管理监管系统模块,指导公司准确填报指标信息,在试运行期间对季度报告进行研究分析,跟踪监测相关风险;组织开展资产负债管理能力自评估及监管试评估,推动保险公司健全组织架构,完善管理流程,提升管理水平;加强沟通交流和评估,根据试运行情况进一步完善监管规则,加快出台《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暂行办法》。
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体系初步建成,根据管理能力和匹配状况将保险公司划分为A、B、C、D四大类,实施针对性的监管措施,对A类公司适当给予支持性的监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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