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财险部分业务多次被禁
2017年对于浙商财险来说,格外值得“纪念”。
临近农历年关,已有百余家保险公司披露了2017年四季度偿付能力报告。2016年财产保险公司中的亏损大户浙商财险也发布了2017年四季度偿付能力报告,2017年浙商财险又遭遇亏损。除一季度略有盈利之外,其余三个季度都出现了大幅亏损,全年亏损9.06亿元。
实际上,浙商财险自成立以来,业绩一直不太理想。
接连受到“打击”
浙商财险最新披露的2017年四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2017年全年亏损9.06亿元,其中只有一季度盈利556万元,二季度、三季度、四季度分别亏损3.12亿元、8008万元、5.19亿元。
查询浙商财险2016年年报发现,浙商财险当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大幅亏损6.49亿元,同比下降1372%,在全国财险公司中垫底。业内人士表示,浙商财险2016年由盈利转为断崖式亏损的原因之一是侨兴私募债违约。
说到侨兴私募债违约事件,浙商财险深陷其中。
2016年12月,蚂蚁金服旗下理财平台“招财宝”曝出债券违约。2014年,浙商财险分别与投保人惠州侨兴电讯工业有限公司和惠州侨兴电信工业有限公司签订私募债的货币履约保证保险。侨兴电信和侨兴电讯分别发行“侨信第一期至第七期”和“侨讯第一期至第七期”私募债。由于二者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按时还款,根据协议,浙商财险对债券本息到期兑付提供保证保险。据悉,浙商财险自2016年底开始,陆续赔偿本息共计逾11亿元。
侨兴债事件使得浙商财险在2016年营业支出中仅赔付支出一项就达到23.5亿元,相较2015年增加4.4亿元。而侨兴债带给浙商财险的不仅这些。
2017年12月18日,保监会对“侨兴债”事件中提供保证保险的浙商财险下达了处罚决定书。浙商财险因2014年承保保证保险业务时存在“未按规定办理再保险”、“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未按规定提取准备金”、“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的人员”以及“内控管理未形成有效风险控制”等5项违法行为,被问责包括孙某某、金某等在内的9人、处以罚款共202万元,此外还责令其停止接受保证保险新业务共一年。
这不是浙商财险2017年第一次被禁“开展业务”。2017年,浙商财险曾因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达标等原因,被保监会停止接受非车险新业务及停止增设分支机构。
有业内人士表示,非车险新业务被喊停后,浙商财险几乎陷入瘫痪状态。
累计亏损超过16亿元
浙商财险官网资料显示,浙商财险是总部位于浙江的全国性财产保险公司,公司注册资本30亿元人民币,由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共同组建。公司于2009年6月23日获准开业,专业经营财产保险业务。公司在北京、上海、山东、江苏、浙江、广东等地设立省级机构16家,各级机构300余家。
经济导报记者翻阅浙商财险资料发现,浙商财险自成立以来业绩一直不算理想。
年报显示,2009年、2010年浙商财险分别亏损0.72亿元、1.19亿元,2011年、2012年实现盈利1500万元、3100万元。2013年又再次陷入亏损,亏损5500万元。2014年、2015年盈利3200万元、5200万元。2016年直接大幅亏损6.49亿元,2017年亏损9.06亿元。
也就是说,如果计算浙商财险成立9个会计年度的盈利情况,浙商财险累计亏损超过16.71亿元。
一方面,净利润持续亏损,另一方面,浙商财险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与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也处于下降趋势。
2017年第二季度,浙商财险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与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曾分别降至90.79%、45.4%,为此也收到保监会监管函。为走出经营困境,浙商财险通过增资扩股计划,注册资已支付保费从15亿元增加到30亿元。2017年三季度,浙商财险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与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复苏至328.34%、268.34%。
对于浙商财险来说,责令停止接受保证保险新业务一年无疑是一记重击。
据了解,浙商财险一直比较重视信用保证保险产品,早在2012年就与杭州银行签订了关于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的合作协议,并为此专门成立了准事业部模式的保证保险项目组,后来还成立了专门的信用保证保险事业部。
2017年即将结束时,浙商财险因“侨兴债”事件被保监会处以罚款202万元,并被责令停止接受保证保险新业务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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