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和谈当前我国财险业十大问题
当前,在我国财产保险业的发展过程中,面临着许多热点问题。对于这些问题的认识、观点和看法,可谓是众说纷纭,让人莫衷一是,因此,需要行业予以关注,并开展深入的研究和思考。下面,就其中的十个热点问题进行探讨和交流,旨在抛砖引玉。
问题一
车险改革何去何从
商业车险的改革已进入“二次费改”“三次费改”阶段,但人们对于商车费改的一些最基本问题的认识仍是模糊不清,如为什么改?改什么?怎么改?所以,我们看到媒体关于“商车费改”的报道,更多的仍是关注于“折扣”,这的确让人有点尴尬。商车费改的许多基本问题在启动之际就已经说的明明白白,但仍有不少人“置若罔闻”。
目前,我国车险经营存在的突出问题是“两个结构”的不合理,即责任结构与成本结构的不合理,前者体现为“保险责任”是否真正满足客户需要,责任与除外责任的配置是否合理。后者体现为风险保费与附加保费的占比是否合理,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是附加保费,尤其是渠道费用过高问题。
商车费改的核心诉求是解决“三个公平”与“两个效率”,“三个公平”,一是被保险人之间的公平,即基于风险的差异化定价;二是被保险人与汽车产业之间的公平,即购置成本与使用成本之间的合理关系,“零整比”就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这个问题;三是投保人与保险行业之间的公平,即责任结构与价格结构的公平,提供保险服务的价格是否合理。“两个效率”,一是风险保费的效率,即风险保费的真实性;二是附加保费的效率,除了销售和渠道费用外,还要关注保险公司的运营效率。
就车险而言,除了商车费改之外,还有三个热点问题:一是车联网保险(UBI),需要思考的是:车联网保险与车险整体改革的关系,目前的车险市场的主要矛盾是产品与价格改革,不仅有商业车险,还有交强险的问题。二是无人驾驶。无人驾驶时代,道路的车辆将减少60%,交通事故将减少90%。但目前无人驾驶更多的仍是一个概念,行业需要思考的是未来智能驾驶将如何改变车险,而行业又应当如何与时俱进;三是出行方式,这属于终极之问,即“出不出行”和“怎么出行”,特别是绿色交通、智慧交通和共享经济时代,车险将面临怎样的挑战。
问题二
农险的创新与发展
农业保险在推动我国解决“三农问题”方面可谓是功不可没,面向未来,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关键是产业化,产业化的前提是集约化,集约化需要资金投入。资金投入需要化解和转移风险,化解和转移风险需要保险,因此,结论是农业现代化离不开农业保险。
回望十年发展,农业保险成绩斐然,但问题也值得高度关注,集中表现为效率和合规问题,而解决的关键是加大科技投入,利用遥感和无人机技术,探索“按图承保,按图理赔”的经营和服务模式是出路。同时,加大投入,特别是科技投入,探索经营模式变革,是合规问题的根本解。
面向未来,需要将保险融入农业产业链,利用和参与期货市场,开发指数保险,开展“保单+订单”和“保险+期货”的农业生产保障模式,从根本上为农民解除后顾之忧。农业保险可以,更应当在农业产业现代化过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并在服务社会的同时,使农业保险成为财产保险的重要部分。
问题三
责任保险的责任
责任保险,无疑是当今财产保险的“明星”,成为业务发展和结构改善的“重头戏”,同时,责任保险也是保险参与社会管理的重要手段。因此,责任保险,责任重大。
面向未来,在构建新社会治理体系的过程中,保险,特别是保险的“正外部性”特征能够在社会公共管理中发挥独特的作用,“保险+管理+服务+科技+资金”模式将成为未来保险发展的重要形态。通过责任保险,可以将涉及公共利益的成本,以承保条件和费率的模式,实现差异化负担,通过奖惩机制,实现有效激励。如利用环境责任保险,建立环境成本意识,同时,通过差异化的定价,加大“不良企业”的经济负担,促进其改进。此外,责任保险还能够发挥市场监督作用,对“不良企业”形成外部约束。
责任保险的发展空间巨大,但这只是一种可能,要把可能变为现实,行业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是能力建设,责任保险涉及方方面面,没有能力,就不能提供专业服务,没有能力,就不能有效控制风险,持续健康发展就无从谈起。
问题四
巨灾保险的“落地”
2018年是“汶川大地震”十周年。十年过去了,我国的巨灾保险仍未能“落地”。政府部门和行业均做了大量的工作,包括开展了系统性研究,完成了一些相关基础制度建设,开展了一系列的试点,开发了相关产品,建立了共保体,开发了运营平台。但这一切,均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巨灾保险制度。
客观讲,我国开展的一系列巨灾保险的试点,由于各种原因,均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巨灾保险,这种试点,固然能够为我国巨灾保险制度的建设积累经验,但也给建立全国性的制度造成了“注意力分散”问题。
在我国建立巨灾保险制度,技术固然是一个难题,但真正的难题不是技术,而是“中央基金”。“中央基金”的重点不是解决钱的问题,而是解决定位和平台问题,是解决管理模式和机构问题,有了机构和平台,就有了制度建设的基础。
问题五
问道“宁波模式”
从十年前开始,宁波就“不动声色”地开展保险服务社会管理和经济发展的实践,其最大的特点是政府部门“高水平”的重视,这种重视,是基于对现代保险制度的功能特征深刻认识基础上的重视,是对于我国行政体制改革发展方向“远见卓识”的重视。因此,不是着眼发展保险事业,也是关注某一领域,而是将保险系统地纳入“政府工作”,金融办和保监局发挥了主心骨的作用,保险行业的集体共识和分工协作为“宁波模式”的落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宁波模式”的意义在于开展了“保险型社会”和“保险城市”的实践,保险城市的意义在于将保险深度地融合到社会管理的方方面面,将一种基于“后契约”的社会管理模式,通过保险转化为“前契约”的社会管理模式,不仅稳定了居民的预期,更改善了体验,提升了对公共服务的满意度。同时,政府从公共服务的直接提供者,转换为公共服务功能的保障者、监督者和协调者。
“宁波模式”对于保险业的基础性贡献在于探索并完善了“保险+”模式,最典型的案例是电梯保险,传统的电梯保险属于传统的公众责任保险,一是单均保费小,形成不了规模,二是业务拓展难度大,成本高。宁波把电梯保险从传统的责任,扩展到了维护和维修责任,保险行业构建了电梯的监控系统,同时,培育并管理维修资源,通过平台化的调度,实现快速反应,高效运维。宁波进一步将电梯保险发展为“电梯养老保险”,即通过保险积累资金,为日后的电梯大修和更新积累资金。
“宁波模式”不仅需要政府部门的重视,更需要保险行业的协同和能力,同时,“保险+服务”的模式,也挑战了传统的保险经营核算模式和制度,如服务费用的列支问题,这些费用既不属于“赔款”,也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经营费用。
问题六
科技改变什么
人们刚刚接受了“互联网金融”的概念,“科技金融”就异军突起,让“互联网金融”有点尴尬。其实,叫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是什么”,“做什么”,这才是关键。
“是什么”,Fin-tech和Insur-tech不仅是互联网,互联网只是一个“代词”,它包括了所有与金融和保险创新相关的科技。
“做什么”,科技创新将聚焦在三个领域:提高效率,创造可能,实现公平。就保险而言,互联网、大数据和区块链将从根本上改变保险经营的核心和关键领域,并带来深刻变革。
首先,是集合问题,保险的大数法则决定了数的集合是经营的基础和关键,而集合的效率直接体现为经营效率。互联网的平台化特征,不仅提高了集合的效率,更改变了集合的可能,实现自主集合、反向集合提供了可能,为碎片化和场景化的创新服务提供了条件。
其次,是预测问题,保险经营的核心技术是基于预测,大数据将从根本上改变认识科学、预测科学和风险管理,继而对精算等核心技术产生影响。同时,应运而生的人工智能技术,也将从根本上改变风险管理和财富管理技术。
第三,是信用问题,信用是保险存在的前提,无信用,不保险。区块链技术为重构信用,特别是基于算法的信用,将提升信用的独立和刚性。同时,智能合约,为提高合同履行效率,改善客户体验,强化刚性约束,也能够发挥独特的作用。
我国的互联网保险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更多的是体现为渠道功能,而科技对于行业的改变将是深刻和深远的,它甚至挑战传统产品和业务模式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保险企业要更多地重视科技,重视科技创新,但这种重视应当是实实在在的,否则,就可能陷入抽象的重视,具象的漠视,说起来非常重要,做起来,特别是要投入,有风险的时候,就可能“放放再说”了。同时,行业的科技创新需要系统思维,顶层设计,强化基础,更需要行业的协同、合力和共享。
问题七
相互保险的使命
相互保险,也是当下的一个热点,不少人均跃跃欲试,申请牌照的排大队,但拿到的只有三家。没有拿到的着急,殊不知,拿到的也不轻松,因为,许多事情,属于说的容易,做的难。
相互保险,面临的最大挑战是如何能够把它做成真正的相互保险。从国外的实践看,许多相互保险组织均逃脱不了“公司魔咒”,也就是,做着做着,越来越像保险公司。难怪许多相互保险的管理制度都“不得不”参照了保险公司的管理办法。
相互保险,面临的最大课题是如何建立“后信任”模式。传统商业保险的信用体系是基于“前信任”的,即“见费出单”。如果,相互保险也采用“见费出单”,那么,它与商业保险相比的优势何在?但如果不见费,就出单,损失分摊时,遇到“潜水”的主,怎么办?遇到“老赖”的角,怎么办?
相互保险,面临的最大出路在于商业科技,即综合利用各种科技手段,特别是利用区块链技术,构建基于算法信任模式,辅之以账户管理等技术,就能够打造出“机器保险公司”的相互保险的2.0时代。
问题八
走出去的前因后果
随着中国企业的“走出去”,尤其是“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走出去”也成为了保险行业,特别是财产保险业的热点话题。人们在热议,并跃跃欲试的同时,却很少思考一些关于“走出去”的前因后果,也没有回答好三个基本问题:
一是什么是“走出去”?“走出去”不一定是要到国外去设机构,通过各种方式与国外的相关企业开展合作,同样能够完成“走出去”的任务。且参与“一带一路”的许多企业在国内,包括外国企业,因此,在家门口同样可以“走出去”,同样可以服务“一带一路”。
二是为什么要“走出去”?最常见的,也是最让人哭笑不得的答案是:别人都走出去了。可以肯定的是:不是所有的人都需要“走出去”,更可以肯定的是:别人的鞋子肯定不适合自己的脚。
三是如何“走出去”?到国外设机构固然是最直接,但在国外设立保险机构并非易事,不仅是申请执照不易,要想经营好,发展好,更是不容易。跟随中国企业“走出去”固然是一条路,但当年日本、韩国和台湾地区的保险企业也是采用这种“跟随政策”,效果却差强人意。
这么问,这么说,不是不要“走出去”,而是要想好了,想明白了,再“走出去”也不迟。
问题九
可持续的挑战与使命
在“雄安规划”中提出了一个“千年大计”的命题,大多数人对此感到迷惑和不解,甚至觉得话说大了。殊不知,这个提法是有其深刻含义的。雄安是在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多年取得巨大成就基础上提出的,从某种意义上讲,是一种基于总结和反思的“再出发”,这种总结和反思就是:三十年的改革固然成绩巨大,但代价也很大,这种发展模式是不可持续的。雄安使命在于探索可持续发展之路。如果我们把雄安实践定位为“可持续”,那么,“千年大计”就当之无愧,因为,可持续是人类社会发展的终极诉求。
保险,在解决“可持续”问题的过程中,要重点关注企业和家庭两个维度。从企业的角度看,营业中断保险、利润损失保险、指数保险、价格保险等将成为关注点。从家庭的角度看,失业商业保险和收入保险等将成为关注点。
雄安,无疑将肩负起谱写“新春天故事”,保险应当成为这个故事中“浓墨重彩”的一笔。
问题十
再存在:劫数或归途
互联网的“新势力”挑战传统行业的一句潜台词是: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确,从来就没有规定什么事,一定是由谁来做,如果要有,就是规定:让做的最好的人来做。就金融保险业而言,传统行业和企业是不是那个“做的最好的人”,这是挑战者的质疑,也是在位者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做好,不仅体现为效率,更体现为客户体验,因此,基于“客户场景”的服务是竞争者“殊途同归”的点,因此,无论是行业改革,还是互联网创新,均面临着一个共同的挑战:再存在。
传统行业和企业需要觉悟是:传统产品与服务的“在”与“不在”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一种功能与价值的存在。“如何存在”和“能不能存在”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再存在,可以是劫数,也可以是归途,问题是:谁的劫数,谁的归途!
未来已来,这是我们这个时代的显着特征,这既是挑战,更是机遇,关键是我们如何理解,如何把握,如何行动。
保险是人类命运共同体典型范式,也是社会可持续的典型实践。保险具体地实践了“一人为大家,大家为一人”,同时,保险的居安思危,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等思想均体现了对可持续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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