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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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新疆将加大财政补贴力度,采取特殊举措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媒体人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2018年,新疆将全面实施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专项行动,落实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财政补贴政策,确保22个深度贫困(县)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参加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并发放社会保障卡,以确保贫困人口不因病致贫、返贫。
与此同时,新疆还将进一步完善城乡大病保险政策,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行倾斜性报销政策,受益于此,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降低至60%,各分段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帮助其减轻参保缴费负担和医疗费用负担。
此外,至2020年前,新疆将采取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由县市区政府部门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对符合工商保险待遇支付情形的贫困劳动力,由社保经办机构给予先行支付等特殊举措,避免贫困人口因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等原因返贫,以有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新疆2018年以特殊举措确保贫困人口参保“全覆盖”,并且进一步完善城乡大病保险政策,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行倾斜性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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