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张监管函:33家险企责令整改
正值“芳华”的中国保险业,在躁动成长的同时难免因为青春莽撞犯下错误。
去年10月召开的十九大要求,“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在此基调下,保险业同样需要大力强化风险防控能力。
在业界看来,2017年可谓史上“最严监管年”,仅从激增的监管函就可见一斑。全年保监会出具的监管函多达37张,超过了2014年至2016年监管函的总和,而上述三年监管函的数量分别为16张、5张、13张。
37张监管函共涉及33家保险公司,存在的问题集中指向产品精算、关联交易、“三会一层”运作、电话和互联网销售等方面。
其中,“关联交易”是监管函中出现频率最高的词汇,有19家保险公司暴露出关联交易不规范的问题;同时,产品违规的情况也屡次出现,5家保险公司因此被限期禁止申报新产品;在销售环节,中国人寿财险、阳光人寿、人保财险等6家公司电话或互联网销售管理不完善。
除了一些常见漏洞,有的保险公司出现的问题则相对特殊。比如浙商财险踩雷“侨兴债”,因二季度偿付能力不达标被叫停非车险新业务及增设分支机构;恒大人寿金融产品投资业务不规范,权益类投资比例上限降至20%;安心财险存在违反公司章程规定聘任和解聘公司高管的问题,被要求加强内部管控。
对于这一年的强监管,北京工商大学保险研究中心主任王绪瑾表示,这对保险业长期稳定发展有利。但他同时指出,监管政策要注意保持连续性,避免造成保险公司业务发展不稳定。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教授朱俊生表示,37张监管函体现了监管部门严监管的导向,对保险市场存在的不规范行为加大了行政处罚力度,在法人治理等领域弥补监管短板,对关联交易等方面也加强了监管,这些措施有助于规范市场、防控风险。
5家公司新产品叫停
近一年来被反复强调的“保险姓保”监管要求,很大程度体现在保险产品回归保障功能上。2016年,监管层重拳整治万能险,对9家保险公司开展万能险专项检查,并对发现问题的公司下发监管函,责令其整改。
进入2017年,又有5家公司因为产品设计不合规而被限期“禁足”,包括复星保德信人寿、安邦人寿、长城人寿、农银人寿、交银康联人寿。
具体来看,复星保德信在去年3月收到监管函,因“复星保德信小福星少儿两全保险(万能型)”存在两个问题:一是该产品设有两个个人子账户,且最低保证利率不同,违反了《万能保险精算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二是该产品各子账户之间可进行账户价值转换,产品最低保证利率不确定,违反了《万能保险精算规定》第四条的规定。
去年5月,安邦人寿两款产品亦被点名。“安邦长寿安享5号年金保险”产品设计被指偏离保险本源,通过生存金返还设计形式,将消费者所交保费大量快速返还,把长期年金保险“长险短做”,“安邦e起赢两全保险(万能型)”产品报备材料中的中短存续期产品董事会决议无总精算师签字,不符合相关规定。
复星保德信和安邦人寿随即都被禁止申报新产品三个月。下半年,监管函更是密集发布。11月28日长城人寿、农银人寿、交银康联人寿三家公司同时收到监管函,均因旗下有产品不符合一般的精算原理,而被禁止申报新产品六个月。
另外,东海航运保险的问题也和产品有关,其开展的航运运费保险超出保监会批准的公司业务范围,被要求停止开展航运运费保险新业务,撤销航运运费保险产品注册。
关联交易及股权监管升级
在37张监管函中,提到关联交易问题的有20张,涉及19家保险公司,其中有9家公司被限期禁止与关联方开展交易。保监会在2017年首次对涉及关联交易的市场行为直接采取监管措施,目的是严防股东将保险公司当成“提款机”。
比如,渤海人寿在现场评估中被查出关联交易三方面问题:一是关联方档案不完整,二是关联交易管理不规范,三是关联交易未报告。该公司因此被要求六个月内禁止与海航集团及其关联方开展借款等交易。
此外,珠江人寿、百年人寿、君康人寿、阳光人寿、上海人寿、利安人寿、中华联合、信泰人寿同样因关联交易不合规,受到六个月内禁止与关联方交易的处罚。
除了关联交易问题,股权乱象也是公司治理的重点,比如单一股东持股比例超标、股份代持、股权质押比例偏高,以及涉嫌设置多重架构规避监管等。
2017年,在对华汇人寿、君康人寿、长安责任保险出具的监管函中,保监会都声明“将依法对你公司违规股权进行处置”。鼎和财险、华安财保资产管理、渤海人寿也被点名股权管理问题,但没有“处置”字眼。
12月15日,保监会对昆仑健康发出《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责令其清退七家股东的违规股权,成为违规股权清退大幕开启后的第一案,聚集了市场的目光。
治大病自然需要施猛药,更何况病来山倒病去抽丝。问题是,在保持一定监管力度的同时,更符合现代公司治理要求特别是更贴合现代保险业发展趋势管理思维的确立,才是长久之计。
在朱俊生看来,监管背后折射出保险公司股权管理的一些观念性问题,一是股权集中甚至“一股独大”是否真的是问题所在?一般而言,大股东才有足够的动力去监督和激励管理层,而小股东很大程度上是搭大股东的便车。因此重要的是对于股权有一个合理的法律框架,既发挥大股东在公司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又避免大股东不正当地侵害小股东利益,而不只是简单以股权比例作为衡量是非的标准。
二是什么样的产权结构是完善公司治理的基础?公司治理最重要的功能是让具有企业家精神的人成为企业的带领者,只有分立的产权才能从机制上保证实现这一功能。因此,为了完善公司治理,首先要做的是促进保险机构的产权分立,这是股权管理应秉持的重要原则。
三,比严把市场准入关口更为重要的是否是建立市场化的进入与退出机制?严把市场准入关口意味着监管部门基于自己的价值判断对拟进入资本作出评估,但资本本质上是中性的,无关道德,重要的是制度与规则。因此,监管部门的真正挑战在于,如何基于“竞争中性”原则,通过一般性的规则为市场主体的竞争提供基础性的秩序,从而通过市场的竞争检验各类资本。这是保险市场有效的基本前提。
随着股权监管升级,资本进入保险业的热情是否会减退?作为社会发展“稳定器”和经济增长“助推器”,保险业是市场经济不可或缺的要素,其发展关系整个社会的利益,进行风险管理、资本市场发展都离不开保险业,未来要大力发展。今后资本拿保险牌照的热情,不仅不会降低,而且会增加,这是社会发展必然结果。保险业是借鸡下蛋,借的鸡是保费收入,下的蛋是投资收益。王氏强调,以美国为例,资本市场资金三分之一以上来自保险业,因此未来保险牌照仍会保持热度。
“强监管”贯穿全年
不仅是保险业,整个金融业都在掀起监管风暴。事实上,自2016年底9家保险公司因万能险整改不到位被保监会点名,保险业“强监管”的大幕就已经拉开。
盘点全年,不仅是高频的监管函,一系列新政策也席卷而来。保监会相继发布《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产品开发设计行为的通知》(“134号文”)《关于商业车险费率调整和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暂行办法》《健康保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关于组织开展人身保险治理销售乱象打击非法经营专项行动的通知》等多个文件。
此轮“监管风暴”背后有许多值得讨论的问题。特别值得指出的是,维持保险市场运作的是漫长商业演化中形成的传统规则与公正合理的制度,而不简单是强制性的命令或人为规则。事实上,市场从不缺人为的规则和强制性的命令,但仍然缺乏符合常识的传统规则与公正合理的制度。因此,监管有必要从强制性命令回到传统规则,通过制定、维护和恪守“抽象的、一般正当行为规则”,才能杜绝各种形式的行政审批、管制以及蕴含其中权力机关的理性自负,维护市场自由,实现法治与减少控制和干预,使市场在演进中生成秩序。
而王绪瑾则评价道,中国保险监管还是比较完善的,已建立起了市场行为、偿付能力和公司治理的“三支柱”监管框架,现代监管手段运用相对到位。对于保险业的发展方向,他表示,第一,保险产品更强调保障功能,投资功能不可能排除,但不能做成纯投资工具。第二,经营模式上,仍然是通过投资盈利来弥补承保亏损,最后实现综合盈利,这是不可避免的总体规律。第三,保险投资仍处在重要位置,对资本市场的影响依然较大。
完善,从来没有止境,只有不断完善监管制度,引导市场正本清源,中国保险业才能健康发展、芳华永驻。
保险姓保、监管姓监、回归保障、服务实体等关键词,成为保险业的重要发展指引。虽然自项俊波因严重违纪被调查后,保监会主席职位仍悬空,但监管政策不仅未停滞,力度还更胜从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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