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就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提出实施意见
近日,贵州省就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支付方式改革提出实施意见,全面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按项目付费占比将明显下降。
根据改革内容,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将针对不同医疗服务的特点,推进医保支付方式分类改革。对住院医疗服务,主要按病种、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总额预付(新农合)等;对长期、慢性病住院医疗服务可按床日付费;对基层医疗服务,可按人头付费,积极探索按人头付费与慢性病管理相结合;对不宜打包付费的复杂病例和门诊费用,可按项目付费。
另外,还将重点推行按病种付费:对诊疗方案和出入院标准比较明确、诊疗技术比较成熟的疾病,原则上实行按病种付费,并对病种数量和病种包干费用实行动态管理。做好按病种收费、付费政策衔接,合理确定收费、付费标准,由医保基金和个人共同分担。
据了解,按病种付费模式是指通过统一的疾病诊断分类,科学地制定出每一种疾病的定额偿付标准(这个标准接近合情、合理、合法的医疗成本消耗),社保机构按照该标准与住院人次向定点医疗机构支付住院费用,使得医疗资源利用标准化,即医疗机构资源消耗与所治疗的住院病人的数量、疾病复杂程度和服务强度成正比。
据悉,按病种付费后,医疗机构的收入仅与每个病例及其诊断有关,与医疗机构治疗该病例所花费的实际成本无关。从而既避免了医疗单位滥用医疗服务项目、重复项目和分解项目,防止医院小病大治,又保证了医疗服务质量,而且操作十分方便。
同时,根据《意见》,要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试点,探索按疾病病情严重程度、治疗方法复杂程度和实际资源消耗水平等进行病种分组,结合实际确定和调整完善各组之间的相对比价关系。积极探索以疾病诊断相关分组技术为支撑进行医疗机构诊疗成本与疗效测量评价,加强不同医疗机构同一病种组间的横向比较,利用评价结果完善医保付费机制,促进医疗机构提升绩效、控制费用。
对于门诊统筹按人头付费政策将进行完善,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基础,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行门诊统筹按人头付费,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优质医疗服务。
而对于扩大按床日付费将覆盖范围,完善对精神病、安宁疗护、医疗康复按床日付费的政策,探索对心脑血管疾病后遗症期需要长期住院治疗且日均费用较稳定的疾病,在具有康复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治疗的,可采取按床日付费的方式,同时加强对平均住院天数、日均费用以及治疗效果的考核评估。
同时积极探索医联(共)体内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对人、财、物统一管理模式下的纵向合作的医联(共)体实行医保总额预付等多种方式付费改革。
贵州就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支付方式改革提出实施意见,今后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将覆盖全省所有医疗机构及医疗服务,普遍实施适应不同疾病、不同服务特点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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