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运作促险资加大扶持实体经济力度
11月17日下发的资管新规,至今已经满月。就新规对保险资管行业带来的影响等问题,记者专访了东方金诚首席分析师徐承远。
《证券日报》:资管新规下发后,市场普遍认为,保险资管的春天来了,您如何看待?对保险资管行业整体影响具体体现在哪里?带来哪些机遇和挑战?
徐承远:我的判断,《指导意见》对保险资管行业整体上偏利好。有两个理由:
首先,目前保险资管产品市场份额较小,市场占有率仅约1%。这是因为险资存在投资负债期限匹配与保险金兑付的职责,保险资管产品在大类资产配置上趋向保守,资产配置上更多地选择期限较长的固定收益类资产,整体风险偏好较为稳健,收益率相对较低,而存在刚性兑付要求的高收益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对险资吸引力不足。
其次,保险资管行业一直处于比较强的监管之下,因此,险企自身的合规性较强,在新规下险企能够更加顺利地开展业务。
同时也应看到,长期以来,险资在大类资产配置上较为保守,保险资管产品自身的投资能力和竞争力仍相对不足。新规发布后,市场竞争日益激烈,险资依靠传统的固定收益投资将无法与其它机构在投资收益率方面展开竞争。因此,险企亟需提升投资能力,加强产品的核心竞争力。
《证券日报》:新规要求每只资产管理产品的资金单独管理、单独建账、单独核算,不得开展或者参与滚动发行、集合运作、分离定价特征的资金池业务,请问这有助于保险资管行业防范哪些风险?
徐承远:目前市场上,部分险企将流动性较低的产品拆分为不同期限产品打包滚动募集资金,造成了混合运作和期限错配,新规有助于降低这些业务对保险资管产品混合运作过程中因期限错配带来的流动性风险。
另外,新规对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产品所投资资产的集中度提出了要求,对于流动性较差资产投资比例的控制有助于降低流动性风险。如单只公募资产管理产品投资单只证券或者单只证券投资基金的市值不得超过该资产管理产品净资产的10%,对于非上市股权投资也适用于此规定。
《证券日报》:新规提出鼓励金融机构通过发行资产管理产品募集资金支持国家重点领域等实体经济领域。实际上,这也是今年保监会的重点工作之一,新规的下发对于引导险资扶持实体经济有哪些积极的推动作用?
徐承远:险资支持实体经济的渠道主要有三种:一是通过银行存款对实体经济间接融资;二是通过购买债券、股票等金融工具对实体经济直接融资;三是通过股权、债权、基金等方式对实体经济项目融资。
数据显示,截至11月底,保险资管公司累计发起设立债权投资计划和股权投资计划812项,合计备案(注册)规模突破2万亿元,达到20005.30亿元;险资通过债权计划、股权计划等方式,直接投资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养老社区和棚户区改造等民生工程,累计金额超过5万亿元,对实体经济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新规鼓励的领域,有很多项目属于基础设施及不动产投资、民生项目投资等,险资加大这些领域的投资,能够为实体经济的发展形成良好的基础保障。
另外,新规鼓励金融机构支持科技创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险资资金量大,周期长,对于这些领域企业的投资力度加大,直接能够对实体经济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今年以来,保监会加大引导险资服务实体经济,有利于金融体系去杠杆,降低风险敞口,提高保险机构偿付能力,有利于险资未来更好的为实体经济服务,推动实体经济发展。
险资加大扶持实体经济,要按照全国金融工作会议要求,切实做好市场监管工作,要创新监管思路,依靠广大监管人员坚持依法、有效和科学监管。当前,要注重运用大数据进行监管。借助保险科技优势提升监管水平,为保险监管、实体经济发展和金融平稳健康运行多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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