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追逐保险牌照热降温
随着金融环境变化,监管趋严,保险机构扩容潮逐渐消退。今年已进入11月中旬,保监会只批准了4家保险公司的筹建,且全部发生在今年1月。而2016年全年,保监会共批准筹建22家保险公司(含两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分析人士认为,自去年底以来保险强监管后,虽然并无官方正式发文,但从2月开始并未批准新保险公司筹建,实际上表明保险公司的批筹已开始逐渐趋于停滞。这或许是一些准备入场的“新手”选择退出的原因之一。
从保监会今年以来发布的一系列监管措施来看,防风险的基调、强监管的态势仍将持续。
保险机构扩容潮重回低位
在项俊波主政保监会的5年多时间内,中国保险市场的规模迅速膨胀,保险机构数量也急剧扩容。2016年3月13日,项俊波在全国两会期间透露,当时在保监会排队申请牌照的公司近200家,表明社会资本对保险业的发展前景充满信心。
事实上,自2012年开始,保险牌照发放逐渐提速,尤其是在2016年,保险行业迎来本世纪以来最大一波扩容潮。
2012—2016年,保监会批准筹建的保险公司家数分别为5家、7家、10家、11家、22家。其中,2016年曾出现一天之内批准3家保险公司筹建的情况。
随着去年宝能系、前海系、明天系、安邦系等一众激进险企在资本市场频频举牌,保险业的风险也在积累,引起高层关注。
今年以来,保监会只批准了4家保险公司的筹建,重新回到2012年时的低位。
“鉴于监管层持续收紧对新筹建保险公司股东资质、入股资金来源、股权结构等多方面的审查,保险牌照的发放减速明显。与此同时,随着门槛的不断提高与热度的消退,新进入者的速度正在放缓,退出者数量正在增加。”中航证券分析师张博文指出。
4家退出申请保险牌照的上市公司中,世茂股份公告称,鉴于新沃财险筹建过程中,各方意见未达成一致,经与合作各方协商后,公司决定终止参与设立新沃财险。
美盈森也表示,筹备过程中,公司与保险公司筹备组就有关事项的认识存在不同意见,经协商决定终止参与发起设立保险公司。
金杯电工、飞天诚信则在公告中称,综合考虑未来发展战略及项目实际情况,在与各方发起人友好协商、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决定终止参与保险公司的发起设立。
此前,上述4家上市公司对于参与发起设立保险公司的初衷,则是优化公司经营结构、拓宽和丰富业务领域、推进在金融领域的战略布局、提升综合竞争力等。
在4家上市公司宣布退出申请保险牌照的同时,其他上市公司争相发公告参与设立保险公司的火爆局面也已经不再。
今年以来,有29家上市公司发布公告称,拟参与投资设立保险公司。而2016年全年,这一数据为73家。
在业内人士看来,鉴于监管政策环境变化,资本对保险牌照热情下降在意料之中。
10家获准筹建的保险公司尚未开业
近年来,个别保险机构集中举牌、跨领域跨境并购,投资激进,少数公司虚假出资和虚假增资追求快速扩张,触碰到监管底线。
“公司治理缺陷是个别保险机构激进经营行为的‘基因’。”中国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个别公司通过交叉持股、层层嵌套,掩盖真实股权结构,形成“一股独大”“家族控制”,缺少有效制衡,大股东完全掌控公司运作,公司治理机制明显弱化,滋生内部人控制和大量关联交易。
陈文辉表示,规范的公司治理是防范风险的治本之策,重点要管好“人”和“钱”。“人”就是股东,要加强股东准入监管,对股东资质提出要求,探索建立职业经理人评价制度。“钱”就是资金来源,要对股东资金来源进行穿透式管理,严防虚假注资。
近日,陈文辉在对保险监管系统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行督促宣导时,要求全系统要学深悟透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保险监管实际抓好贯彻落实,持续推进“1+4”系列文件落地,彻底肃清项俊波流毒,全面重塑保险监管,确保保险业回归本源,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今年以来,保监会不仅放慢了批准筹建新保险公司的速度,对已批复筹建的公司,也全面强化监管,对股东资质、入股资金来源、股权结构等多方面加强审查,强化开业验收工作。
6月22日,《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开业验收工作的通知》指出,要规范保险公司筹建行为,严格开业验收标准,从源头上健全公司治理结构,有效防范经营风险。
2016年以来,保监会共批准了中国人民养老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等19家保险公司开业。
值得关注的是,目前仍有10家险企等待开业,除今年1月获批筹建的4家险企之外,还有去年获批筹建的6家险企尚未获准开业,分别是三峡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科技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汇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黄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瑞华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其中,三峡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待开业审批历时最久。2016年3月23日,保监会同意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共同发起设立三峡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峡人寿注册资本10亿元,拟任董事长黎已铭,拟任总经理安逸民。前者曾为永安财险重庆分公司总经理,后者曾为新华人寿四川分公司总经理。
在批筹一批险企的同时,保监会还于1月19日驳回了中阿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申请。原因包括中阿人寿可行性研究缺乏可操作性,战略发展规划不清晰,相关主业不突出,机构规划不符合实际;主要发起人宁夏伊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状况不佳;设立申请材料的合规性存在较大问题等。
偿付能力严重不达标的险企或被要求申请破产
已获准开业的部分保险公司,在严厉的监管制度之下,日子过得也并不好。
10月20日,保监会发布《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对于偿付能力的要求更为严格,首次明确偿付能力达标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指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5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风险综合评级不低于B级。这三个要求只要有一个不满足,就被判定为偿付能力不达标公司,并将接受保监会的相关监管措施。
按照新规,有5家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不达标,分别为:中法人寿、新光海航、弘康人寿、诚泰财险和浙商财险。
其中,中法人寿偿付能力从第二季度的-1843.06%降至第三季度的-2776.16%。公司2017年第一、第二季度风险综合评级均为D级。今年第三季度,中法人寿保险业务收入为0元,净利润为-2040万元,净资产为-4673万元。
新光海航人寿三季度偿付能力也持续恶化,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均从第二季度的-393.56%下降至-428.43%,同样多个季度风险综合评级被评定为D级。因偿付能力不达标,该公司2014年已被停止增设分支机构、2015年11月起停止开展新业务。
此外,弘康人寿、诚泰财险和浙商财险近一期风险综合评级分别为C级、C级和D级。
根据保监会《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对于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达标的保险公司,将根据其风险成因以及严重程度,采取逐级递加的监管措施。其中,对于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0或实际资本连续两个季度低于5000万元的保险公司,保监会还可以采取接管、申请破产等措施。
2017年4月20日,保监会发布《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监管维护保险业稳定健康发展的通知》,称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做好制度监管漏洞排查,加快补足制度短板,全面强化审慎监管,清理整顿保险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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