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祥人寿大股东转让1.13亿股
以征求意见稿形式披露的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尚未最终定稿,单一“超标”持股的大股东已开始减持。10月12日,媒体人从吉祥人寿官网获悉,该公司大股东湖南财信投资将1.13亿股无偿转让给湖南农业信贷担保。转让后,湖南财信投资持股比例将下降至33.33%。
根据吉祥的人寿公布的《关于变更股东有关情况的信息披露公告》,湖南财信投资将所持吉祥人寿股份8.8亿股中的1.1亿股无偿转让给湖南农业信贷担保。股权划转后,财信投资和农业信贷将分别持有吉祥人寿占比为33.33%、4.93%的股权。
分析人士认为,吉祥人寿大股东此番转让部分股权,很可能是因为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将要发布。
公开资料显示,吉祥人寿成立于2012年9月,注册资本为23亿元,注册地为长沙。按照征求意见稿,财信投资持有的吉祥人寿股权将面临超标的风险,并且若股权新规正式出台,财信投资五年内不能转让所持有的股权。
财信投资与新股东农业信贷有千丝万缕的关联关系,这其中关系到一个关键人物黄志刚,该人士目前同时兼任财信投资、农业信贷以及吉祥人寿三家公司董事。资料显示,黄志刚于2012年10月至今出任吉祥人寿董事,1993年9月加入财信投资历任计划财务部总经理、总裁助理、副总裁等职务。
也就是说,财信投资与湖南农业信贷担保具有一定的联系。按照征求意见稿,关联方或者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达到战略类或者控制类股东标准的,其持股比例最高的股东还应当符合征求意见稿中关于战略类或者控制类股东的有关要求,如总资产不低于100亿元、最近一年末净资产不低于总资产的30%。
7月20日,保监会发布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欲通过降低保险公司大股东持股比例限制其权力膨胀。与去年12月29日保监会发布的第一份征求意见稿不同的是,此次征求意见稿要求,单一股东持股比例不得超过保险公司注册资本的1/3。另外,对持有保险公司股权30%以上的控制类股东严格要求,五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有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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