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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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全力推进“同舟计划”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市区135个建筑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870万元,实现了建筑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全覆盖。
今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大力实施建筑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同舟计划”,有效保障建筑企业职工工伤保险权益。市人社局牵头住建、安监、工会等六部门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意见的通知》,整合各自的职能优势,建立了畅通高效的长效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重点推进水利、交通领域建设项目参保。
市社保中心在办理参保手续时,加强与市住建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实行工伤保险参保实名对照管理,将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作为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必备条件之一。对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建筑企业和施工项目,不予发放《安全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已获准开工的工程项目,如在规定期限不参加工伤保险的,将面临扣证、停工、整改处罚。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的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严格执行按项目参加建筑业工伤保险,确保建筑工人参保不落一人。
1-10月,全市工伤保险参保61.61万人,基金总收入24866万元,总支出16862万元,累计结余35417万元。市区工伤保险参保31.9万人,其中农民工参保10.08万人,基金收入14173万元,同比增长7.95%。
镇江建筑企业工伤保险实现全覆盖,开辟工伤保险待遇绿色通道,对建筑业职工受到事故伤害后,及时为企业办理工伤保险参保证明,落实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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