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134号文”监管 寿险业转型面临四大挑战
在“134号文”实行后,寿险行业转型问题一直是热议的话题。近日,由全球金融保险行业研究服务机构LIMRA&LOMA主办的中国寿险大会落幕,LIMRA&LOMA首席运营官GinaBirchall指出,包括监管、技术、用户消费习惯、创新以及人才在内的五方面都在发生变化。
周延礼在会上指出,保险业的供给能力存在不足,与国家提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很大差距。供给侧改革主要的着力点要聚焦保险产品结构和保险的服务效率。现在产品结构一险独大。分红型、万能型的产品在前几年占整个市场的比重约为70%-80%,最高的时候到90%。形成结构性风险,所以要强化产品创新,提高保险需求和保险供给的有机平衡,来提高保险供给能力。
宏观来看,目前在“134号文”的监管下,各保险公司都在关注趸交业务向期交业务的转变,新业务的推出尤为重要。而从单个企业的微观角度来看,除产品转型外,销售队伍的升级,也是保险公司领导层注重的一点。
“我们研究所有的寿险公司,在业务上不外乎三种发展模式,一种是趸交推动型;一种是趸交和期交推动型;另一种是续期拉动型。”新华保险副总裁黎宗剑表示,业务结构的优化、队伍素质的提升、渠道和产品的创新等等,都包含着变化,包含着转型。
阳光人寿总经理宁首波介绍,今年1-9月,阳光人寿营销的期交保费增长44%,新业务价值的增长达53%,产品结构的调整已经初见成效。他也表示,在这种新的常态下需要从队伍的增员、筛选和培训方面加大力度,逐步来改造队伍,来提升产能,提升留存。
在转型途中,保险科技的发展也不容忽视。在保险的销售方面,“美国运用人工智能为客户进行产品定制化设计,给我们很大的触动”,宁首波表示,我们可以利用大数据、云计算,把客户的逆选择筛选出来,定价时候价格会大大降低,让利于客户。
而在理赔方面,德华安顾人寿总经理殷晓松表示,理赔要真正地迁移成为纯线上的话,需要一个在场的过程,不仅仅是在线,需要在场,所以还需要和VR技术结合,因为只看见不行,所以这些技术手段会在未来的某一天对保险业产生相当大的冲击。
从风险来看,骗保和欺诈行为仍是难题。“目前骗保行为监管主要还是依赖于人工检查,很难满足大量案件的需求,造成的情况是现在只能通过大量人力投入,理赔时效很难得到有效的保证。”栈略数据创始人兼CEO刘戈杰指出,对于目前新欺诈手段的识别和判断,缺乏很有效的迭代和升级能力,具体表现为只有某一类欺诈场景多发的情况下才能通过人工经验发现,再补齐目前理赔环节当中的规则。这很难做到比较好的经验沉淀,也是造成今天整个保险行业理赔形势严峻的原因。
在LIMRA&LOMA大中华区首席策略官赵萍看来,我国没有或者存在比较少独立代理的自然人,也还没有独立代理人完整的概念或者定义,独立的个人销售是非常少的。据赵萍介绍,2017年上半年,美国本土市场专属代理渠道的保费收入占比40%左右,件均保额超过26万美元;独立代理渠道的保费收入占比在47%左右,件均保额超过44万美元。显然,独立代理渠道在美国市场仍旧占主导地位。
保险业整体在供给能力、科技发展、系统性风险、对外开放等多方面仍存挑战。但保险是吸收风险和管理风险的特殊行业,必须有效履行风险管理的职能,加强对自身风险管理的管控,绝不能由“风险的管理者”异化为“风险的制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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