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盛世尊享保险产品组合惊艳亮相
中国人寿积极响应监管机构"保险姓保、回归本源"的号召,传承既往畅销产品的设计理念,推出了盛世尊享保险产品组合,为客户解决子女教育、养老储备、财富增值、资产传承等跨周期财务安排需求。
具体而言,该产品组合由“国寿盛世尊享年金保险(分红型)”、“国寿鑫尊宝终身寿险(万能型)(A款)”与“国寿鑫尊宝年金保险(万能型)(B款)”组成。其中,“国寿盛世尊享年金保险(分红型)”投保年龄为28天至70周岁,保险期间为20年。若投保人选择交费期为五年的,在合同生效满五个保单年度后的第一和第二个年生效对应日,将分别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的60%和40%给付特别生存保险金;年金方面,自合同生效年满七个保单年度后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起,至合同保险期间届满前,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将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年金;同时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将按合同所交保费(不计利息)给付满期保险金;在分红金方面,将每年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身故,将按其身故当时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减去合同已给付的特别生存金之和与合同现金价值中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举个例子,30岁男性客户李先生,选择投保“国寿盛世尊享保险产品组合”,其中“国寿盛世尊享年金保险(分红型)”5年交,年交保费5万元,李先生可以获得的各项保险利益如下:满五个保单年度后的前两个年生效对应日,中国人寿将分别给付特别生存金3万元和2万元;满七个保单年度后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起至保险期间届满前,中国人寿每年给付年金1610元;在20年的保险期间内,李先生年年享有红利;20年保险期间届满后,可以获得25万元满期保险金;若李先生不幸在保险期间内身故,还可获得一笔身故保险金。
此外,李先生还可以将获得的特别生存金、年金、满期保险金、分红金放入“国寿鑫尊宝终身寿险(万能型)(A款)”中进行二次运作,真正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同时,李先生还可以将自有闲置资金追加放入“国寿鑫尊宝终身寿险(万能型)(A款)”和“国寿鑫尊宝年金保险(万能型)(B款)”中,让李先生的资金使用更加灵活,也由此获得了更加稳定的现金流,为将来的退休养老生活打下坚实的经济基础。
国寿盛世尊享保险产品组合具备首笔权益高、年金给付稳、财富积累快、满期领取早等特点,还可以对接中国人寿遍布于国内多个地区的高端养老社区和优质的养老养生服务,帮助广大客户尊享幸福美满的晚年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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