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已做好税延型养老保险试点准备
作为未来重点推行的我国养老金第三支柱,包括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下称“税延养老险”)在内的商业养老险业务,正成为保险公司发力的重点。保险业已经做好了税延养老险准备工作,相关试点一旦启动,马上可以有效衔接。
税延养老险是指,投保人在税前列支保费,在领取保险金时再缴纳税款。由于在购买保险和领取保险金的时候,投保人处于不同的生命阶段,其边际税率有非常大的区别,对于投保人有一定的税收优惠,从而撬动个人购买商业养老险的需求。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7月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税延养老险试点将于2017年底前启动。保险业人士表示,目前开展试点的时机和条件都已成熟和具备,试点有望在多个城市同步铺开,而可能不限于此前市场预期的上海。
不出意外的话,市场规模、渠道及产品优势均靠前的中国人寿、中国平安、中国太保、新华保险等四家上市险企,有望进入试点保险公司的首批名单。上述保险公司人士向记者表示,公司在产品研发、系统升级等方面开展了多年大量的前期研究和准备工作,目前已基本就绪,能够确保试点政策出台后在较短时间内落地实施。
对于税收递延的具体模式,多家保险公司人士表示,其内部在研发试点产品时,多倾向于采取“税基递延”的模式。即在缴费及收益阶段免税,领取阶段再根据当期税率表缴税。
据保险业人士预计,在产品操作模式上,为提高投保人的投保积极性,或将在缴费时由企业代扣代缴,领取时保险公司代扣代缴个税;员工离职时,或可以在不同保险公司、不同企业之间转移。
税延型养老险试点之所以引发市场高度关注,主要是因为借力税优政策,试点能直接刺激个人缴纳保费的积极性,从而撬动国内商业养老险市场巨大的保费增量需求。业内专家预计,随着商业养老险发展迎来政策环境的最好阶段,未来5年商业养老险的保费规模将超过3万亿元,成为保险市场的最大增量来源。
考虑到投保人增值保值的基本诉求,作为商业性险种的税延型养老险,在投资运作方面可能与养老金第二支柱的企业年金相似。由此,试点不仅可以缓解基本养老保险未来面临的支付压力,还将相应为未来的资本市场带来可观的长期资金增量。
《意见》明确指出,将促进商业养老保险资金与资本市场协调发展。发挥商业保险机构作为资本市场长期机构投资者的积极作用,依法有序参与股票、债券、证券投资基金等领域投资,为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提供长期稳定资金支持,规范有序参与资本市场建设。随着将来产品供给的扩大延伸,商业养老保险资金无疑将为资本市场长期稳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将进一步发挥商业保险公司的机构投资者作用。
据相关保险公司内部测算,若采取“税基递延”型模式,同等收入情况下,越早购买税延型养老险产品,未来可省税额越高;同等时间开始购买产品的情况下,收入越高,未来可省税额也越高。
保险方案
热门文章
最新文章
先生
女士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