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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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相城区居民养老保险年度个人缴费具体申报时间为2017年9月1日起至2017年11月30日止。申报期内,参保人员携带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至户籍所在社区,办理缴费申报手续。
根据《苏州市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办法》、《苏州市区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关于调整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今年相城区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仍分四档,分别为每人每年1200元、1680元、2160元、2520元,缴费金额与去年相同,参保人员可自主选择缴费标准。
符合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人员,可于当年申报缴费期内至户籍所在社区办理居民养老保险年度缴费申报。年度缴费前到达退休年龄的人员,应于到龄之月至社区办理申报手续。政府对参保人员个人缴纳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实行按年龄段给予相应补贴(不含补缴),最高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420元。同时,对于重度残疾人、低保人员办理参保缴费时,政府按最低个人缴费标准为其代缴,其办理缴费手续时需提供由相关部门认定的材料证明。
苏州相城启动养老保险年度个人缴费,缴费标准仍分四档,分别为每人每年1200元、1680元、2160元、2520元,参保人员可自主选择,缴费时间是2017年9月1日至2017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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