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护险发展的关键是规范服务
对于进入老龄化社会的中国而言,长护险融资可能是最能引起各界都注目的金融议题之一。在广州,今年八月初开始试点的这个社会保险新险种,至今已有771名85岁以上的失能老人通过评估并获得资助。
已现雏形的长护险很“吸金”。如同其它社会保险仅能扮演保基本的角色、商业险仍有空间攻入高收入群体一样,在长期护理险的融资市场上,各类资本正在蠢蠢欲动。例如,9月15日腾讯财经报道,国际保险公司GenworthFinancial总裁兼首席执行官一行人赴泛海在线考察,并就中国长期护理保险市场发展等问题进行沟通与探讨。
如同笔者数月前在本版曾经讨论过的那样,进入老龄化的中国,尤其是一批迈向高龄化的沿海一二线城市,几乎毫不意外地会在长护险这个领域出现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同步发展的格局。现在国际保险公司的介入,更进一步说明,在养老服务这个领域,中国的保险融资并不缺资金,缺的只是足够可靠的老龄数据以及基于这些数据提炼出的金融产品。
值得思考的是,为何明摆着如此诱人的一个市场,相关保险产品却仍未大批量进场?除了相关的老龄数据不够准确可靠,难以为研发保险产品的精算工作提供依据,另一个很大的问题,可能出现在服务使用端:无论长护险的融资有多么庞大,只要相关的管理规范尚未明晰,养老服务就会是“海鲜价”,长期护理市场中的服务提供者会有各种充分的理由来“消耗”掉投入。
例如在广州,最近就有媒体报道,发现有养老机构在被政府列为定点长护机构后,马上上调床位与服务价格。笔者了解过,这种变化可以表现为多种形式,例如同服务不同价:接受同一种服务的老人,符合长护险资助资格的要给机构支付一个比不符合资助资格的老人更高的价格。这也可以表现为服务价格水涨船高:因为有长护险的资助,但囿于设备和人手的局限,实际能服务到的老人无法增加,于是每个单元的服务价格相应上升。
前一类情况属于管理规范失效。后一种情况则似乎有利于吸引服务提供者加大投入,增加服务供应。不过,无论是前一种情况,还是后一种情况,都不是这个社会保险新险种推出的政策原意:让想住但又住不起老人院的老人交得起床位费。
相关官员在接受媒体访问时表示,在医保局和长护定点机构的协议中,已要求定点机构对长护险参保人员的收费价格不得高于同等护理级别的自费人员。这个条款的设置,就是为了防止长护险的资金被市场行为消化掉。
退后一步讲,刚刚出生的长期护理社会保险,面临着缺乏服务规范的考验。在一个“生活照料”或“医疗护理”的目录下,即便是同一个城市的不同机构,可能也意味着相当不同的服务内容。
这种现象的出现,与长护险改革把服务规范完善放在相较融资改革更为次要的位置有关。我们往往认为,养老服务——尤其是长期护理——做得好不好,关键在于解决钱从何来的问题。似乎钱的问题解决了,服务就会自然而然地形成规范。事实上,在发达国家和地区,长护险的推出,往往必须同时甚至提前做好服务的规范与布点。这些国家或地区,会先用若干年的时间,使得在不同区域生活的老人,都能同样便利地使用到某类标准可以横比的服务,然后再由上而下地实施保险报销。
从现在的情况看,长护险的融资走得够快了,无论是公共部门还是市场部门,更应该努力的是建立服务规范。规范一天不完善,投到这个服务中的经费就难以准确地衡工量值,就体现不出绩效。
中国的长期护理服务长期滞后发展,并不像医疗用品或药品那样存在一套严格的规范,有全国统一的、可设定划一价格的服务目录,所以说长护险发展的关键是规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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