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推进“扶贫保”等保险解贫困户后顾之忧
去年底,海南保监局会同省卫计委等6厅局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健康扶贫工程“三个一批”行动计划的通知》,创新推出“扶贫保”产品,专为贫困户订制,由各市县政府出资为贫困户投保,为贫困户筑起生活的最后一道“保护屏障”,解扶贫“后顾之忧”。
目前,已有海口、琼海、万宁、文昌、昌江、陵水、琼中等7个市县共为14.21万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提供约达154.18亿元的大病风险保障;海口、文昌、昌江、琼海等4个市县共为1.14万个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提供约23.95亿元家庭人身保险保障,其中,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人均拥有8万元的医疗保障、家庭意外伤害保险户均有21万元的人身风险保障。当前已有438宗理赔案子在办理,仅已审核即将办理赔款约180万元。
据中国人寿海南分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当前,新农合保险报销能解决贫困户55%至60%的医疗费用,大病保险报销后医疗费用解决比例达到68%至75%,扶贫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补充后,贫困户的医疗报销比例能提高到75%至83%。遇到贫困人口意外亡故,也会按协议给予一定赔付金额。
“扶贫保险从根本上解决了贫困人口因病返贫、致贫等实际的问题,获得很好的社会效益。”省保监局寿险处相关负责人说。
与普通的商业保险相比,扶贫险更体现其保障性,无论被投保人是否有病史,均提供保障金额相当的保险。
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在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的基础上,给贫困人员增加8万元的医疗保险保障。同时,简化理赔手续,通过医院协作实现扶贫医疗保险赔付即时结算,已覆盖琼中、文昌、昌江3市县,6.95万人受益。
此外,三亚、陵水、五指山等3个市县共为5.48万名贫困人口购买综合人身保险,提供77.63亿元包含疾病、意外等责任的一揽子保险保障;屯昌为1620名建档立卡贫困老人提供1.62亿元意外伤害保障;陵水还通过社会治安综合保险为7187户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提供1.8亿元意外伤害保障。
海南省推进“扶贫保”等保险解贫困户后顾之忧,其中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覆盖14.21万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家庭意外伤害保险覆盖1.14万个建档立卡贫困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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