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康惠保旗舰版条款详解
消费者购买百年康惠保旗舰版,需要对保险条款作详细的了解,防止后续理赔有争议。据悉,百年康惠保旗舰版条款内容主要包括宽限期、犹豫期、保单贷款以及合同效力终止,下面我们看看详细的介绍。
宽限期
您交纳首期保险费后,如果您以后到期未交纳保险费,自保险费应交日起60日内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仍会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会扣除您欠交的保险费。
如果您在宽限期结束之后仍未交纳当期保险费,则本合同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起效力中止。
犹豫期
自您签收本合同之日起享有15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认真审视本合同。如果您确定本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书面提出解除本合同申请,您应将本合同、保险费发票原件以及您所能提供的其他与解除合同有关的材料提交给我们。自您书面申请解除合同之日起,本合同正式解除,我们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自始不承担保险责任,但无息退还您已交的保险费。
保单贷款
若本合同有效且具有现金价值,经我们审核同意后,您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向我们申请贷款。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申请时现金价值净额[现金价值净额指现金价值在扣除各项欠款已支付保费及利息后的余额。]的80%。此外,每次贷款金额不得低于该次申请时我们规定的最低金额,并且每次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贷款利率按本合同约定利率[本合同约定利率指我们参照中国人民银行最近一次规定的6个月期人民币贷款利率所确定的利率。我们在每年的1月1日和7月1日确定并以适当方式公布。]计算,您可随时全部或部分偿还贷款本息。当未还贷款本息加上其他各项欠款达到本合同现金价值时,从次日零时起,本合同效力中止。
合同效力终止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本合同的效力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
(2)本合同满期、撤销、解除、退保;
(3)本合同效力中止后未复效;
(4)本合同规定的其他合同效力终止的情形。
百年康惠保旗舰版条款内容主要包括宽限期、犹豫期、保单贷款以及合同效力终止,其中如果您以后到期未交纳保险费,自保险费应交日起60日内为宽限期;另外自您签收本合同之日起享有15日的犹豫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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