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定惠保保险责任详解
百年定惠保是百年人寿于2018年6月份推出的新产品,保障全面,并且性价比高。那么,百年定惠保保险责任有哪些?主要包括身故保险金和全残保险金,下面我们看看详细的介绍。
本合同生效日或本合同中止后的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180日为等待期。等待期是指本合同生效后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的一段时间。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全残指具有下列情况之一项或多项者:
(1)双目永久完全①失明②的;
(2)两上肢腕关节以上或两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
(3)一上肢腕关节以上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
(4)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上肢腕关节以上缺失的;
(5)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
(6)四肢关节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③;
(7)咀嚼、吞咽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④;
(8)中枢神经系统机能或胸、腹部脏器机能极度障碍,终身不能从事任何工作,为维持生命必要的日常生活活动,全需他人扶助的情形⑤。
注:
①所谓永久完全系指自事故发生之日起经过180天的治疗,机能仍然完全丧失,但眼球摘除等明显无法复原之情况,不在此限。
②失明包括眼球缺失或摘除、或不能辨别明暗、或仅能辨别眼前手动者,最佳矫正视力低于国际标准视力表0.02,或视野半径小于5度。
③关节机能的丧失系指关节永久完全僵硬、或麻痹、或关节不能随意识活动。
④咀嚼、吞咽机能的丧失系指由于牙齿以外的原因引起器质障碍或机能障碍,以致不能作咀嚼、吞咽运动,除流质食物外不能摄取或吞咽的状态。
⑤为维持生命必要之日常生活活动,全需他人扶助系指食物摄取、大小便始末、穿脱衣服、起居、步行、入浴等,皆不能自己为之,均需他人帮助。],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但无息退还已交的保险费,本合同效力终止。
因意外伤害[意外伤害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直接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导致的保险事故,不受上述时间的限制。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等待期以后发生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基本保额[基本保额为本合同保险费的计算基础,由您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向受益人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百年定惠保保险责任有哪些?主要包括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另外等待期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的,不承担保险责任,因意外伤害导致的保险事故,不受时间的限制,且承担保险责任,本合同效力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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