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保险康健华贵B条款详解
消费者购买新华保险康健华贵B,需要提前了解保险条款,做到心中有数以维护自己的利益。据悉,新华保险康健华贵B条款内容主要包括保险费的交纳、投保范围、保险期间以及续保,下面我们看看详细的介绍。
保险费的交纳
本合同的交费方式为一次交清,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投保范围
1.被保险人范围:凡出生满30天、不满61周岁的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本合同最高续保年龄为84周岁。
2.投保人范围:被保险人本人或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可作为投保人向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并在保险单上载明。保险期间自本合同生效日的零时开始,至期满日的二十四时终止。
续保
1.如投保人在投保时同意自动续保,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前,本公司将通知投保人续保事宜,如投保人未向本公司提出不续保声明,则视为申请续保,本公司将对被保险人做续保审核。
经本公司审核同意,且投保人已交纳续保保险费,本合同效力延续一年;如本公司审核不同意,将书面通知投保人。如投保人在投保时不同意自动续保并未交纳续保保险费,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的,本合同终止。
2.本公司有权根据本合同费率计算基础与实际情况的差异程度,决定是否调整本合同的保险费率,费率调整将针对所有被保险人或同一投保年龄的所有被保险人。本公司进行保险费率调整的,自下一次续保起,投保人须按调整后的保险费率交纳续保保险费,保险费率调整前已交纳的保险费不受影响。若投保人不同意按照调整后的保险费率交纳续保保险费,则本公司视同投保人自动放弃续保的权利。
3.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不再接受续保:
(1)本产品已停售;
(2)保险期间届满时被保险人年龄不符合投保年龄限制;
(3)本合同因其他条款所列情形而导致效力终止;
(4)未通过本公司续保审核。
如本公司不再接受续保,将书面通知投保人。
新华保险康健华贵B条款内容主要包括保险费的交纳、投保范围、保险期间以及续保,其中本合同的交费方式为一次交清,并在保险单上载明;另外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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