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行无忧两全保险条款详解
消费者购买安行无忧两全保险,需对保险条款做到心中有数,以维护自己的权益。据悉,安行无忧两全保险条款内容主要包括保险期间、犹豫期内撤销保险合同、宽限期及保险合同效力的中止以及保单贷款,下面我们看看详细的介绍。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自生效日起至期满日的二十四时止,本合同的期满日载明于保险单上。
犹豫期内撤销保险合同
投保人可自签收本合同当日二十四时起的十个自然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撤销本合同,并退保单现金价值超过已支付保费合同的原件。
本公司收到撤销本合同书面通知的当日二十四时,本合同被撤销且自始无效。本公司将无息退还投保人已交保险费。
宽限期及保险合同效力的中止
分期支付保险费的,在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如果您到期未支付当期保险费,自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费支付日的次日起六十日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仍会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会扣减您欠交的保险费。
如果您在宽限期届满前仍未支付当期保险费,则本合同自宽限期届满的次日零时起效力中止。本合同效力中止期间发生保险事故的,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保单贷款
在本合同犹豫期之后,如果本合同具有现金价值,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您可以向我们申请保单贷款。保单贷款的最高金额不超过本合同当时所具有的现金价值净额的90%(最低金额不得少于人民币1000元,我们将不定期调整最低贷款金额),具体额度需经我们审批。每一期贷款的最长期限为6个月。
如果您没有未偿还的保单贷款,您申请的保单贷款按我们最近一次确定的保单贷款利率每日计息,每一期贷款适用的保单贷款利率在贷款期限内固定不变。
如果您有未偿还的保单贷款,您可以申请增加贷款,但具体额度需经我们审批,增加的保单贷款的期限为当期未偿还的保单贷款的剩余期限。增加的保单贷款按当期未偿还的保单贷款适用的贷款利率每日计息。保单贷款期满时,如果您未能全部偿还保单贷款及累积利息,且本合同的现金价值净额大于零,未偿还的保单贷款及累积利息将构成新一期的保单贷款,贷款期限为6个月,并按我们最近一次确定的保单贷款利率计息。
您可以在保单贷款期满时,或保单贷款期满前偿还全部或部分的贷款及累积利息,还款将首先用于偿还累积利息,然后用于偿还贷款已支付保费。当本合同的现金价值净额小于或等于零时,本合同的效力中止。
安行无忧两全保险条款内容主要包括保险期间、犹豫期内撤销保险合同、宽限期及保险合同效力的中止以及保单贷款,其中如果您到期未支付当期保险费,自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费支付日的次日起六十日为宽限期;另外保单贷款每一期贷款的最长期限为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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