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具体的转移流程如下:一、需长期定居外省市的离休干部,可携带本人的离休干部医疗证、离休干部证,至邻近的市、区县医保中心申请办理就医关系转移手续,将就医关系转到外省市的居住地,市、区县医保中心审核通过后可当场办结。将就医关系转到外省市的,在办理转移关系手续时应将离休干部医疗证交由医保中心代为保存。按规定办理就医关系转移的,在外省市定点医院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医疗费用,可申请零星报销。以上就对是退休干部转移医疗保险关系流程内容的详细介绍,相信大家会知晓该如何转移医疗保险关系。
近年来,参加
医疗保险的人员在不断上涨,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享到医疗保的好处。有很多退休干部在退休后想要转移医疗
保险关系,但不知道如何转移医疗保险关系?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其转移流程。
具体的转移流程如下:
一、需长期定居外省市的离休干部,可携带本人的离休干部医疗证、离休干部证,至邻近的市、区县
医保中心申请办理就医关系转移手续,将就医关系转到外省市的居住地,市、区县医保中心审核通过后可当场办结。
参保人也可向邻近的服务点申请代为办理,服务点将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参保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至该服务点领取代为办理的就医关系转移表。
将就医关系转到外省市的,在办理转移关系手续时应将离休干部医疗证交由医保中心代为保存。
按规定办理就医关系转移的,在外省市定点医院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
医疗费用,可申请零星报销。未办理就医关系转移的,只可申请报销在外省市发生的急诊、急诊留院观察以及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
二、办理就医关系转移后,原则上在6个月内不能再进行变更。
三、长期居住外省市的离休干部回沪定居后,可依照上述办法申请办理就医关系转到本市的手续。
四、参保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在办理时应携带本人的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及参保人的上述有关证件。
以上就对是退休干部转移医疗保险关系流程内容的详细介绍,相信大家会知晓该如何转移医疗保险关系。提醒一下广大退休干部们,大家可以按照以上流程去当地社保局或医保中心办理转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