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青岛职工在购买、修建或者支付房租时都会选择提取住房公积金。单位经办人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以上是对青岛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的介绍,职工提前了解公积金提取流程可以提高办理效率,并且不会耽误时间,但在提取前相关必备材料要准备齐全,这样不会耽误后续业务的顺利办理。
青岛职工在购买、修建或者支付房租时都会选择提取住房公积金。那么,
青岛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是什么?首先职工向单位提出申请;其次单位核实后,申请人携相关材料去管理中心申请;然后管理中心人员审批,作出是否给予提取的决定;最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金额划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账户。
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应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应当进行初审。
2、符合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单位经办人应代职工统一办理提取手续:持职工身份证明复印件、相关提取证明材料及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单位经办人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
3、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单位经办人。
4、经审核符合提取条件的,市将提取金额划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账户或委托银行为职工出具银行存单。
5、根据提取审核工作需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要求职工追加辅助证明材料。职工应如实提供证明材料并配合相关的调查核实工作;职工拒绝配合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作出不准提取的决定。
以上是对青岛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的介绍,职工提前了解公积金提取流程可以提高办理效率,并且不会耽误时间,但在提取前相关必备材料要准备齐全,这样不会耽误后续业务的顺利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