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运城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于2004年6月,是直属市政府的副处级全额事业单位,负责全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依法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货币化的主要组成部分。截止2013年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累计归集公积金66.26亿元,归集余额46.48亿元;累计发放公积金个人贷款36.50亿元,贷款余额15.48亿元;累计支取公积金19.49亿元。运城公积金管理中心下辖13个县(市、区)管理部和山西铝厂管理部、中条山有色金属公司管理部。主要职责有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核算住房公积金等。
运城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于2004年6月,是直属市政府的副处级全额事业单位,负责全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多年来,它始终坚持己任,全心全意为当地居民提供全面的服务。
简介
中心下辖13个县(市、区)管理部和山西铝厂管理部、中条山有色金属公司管理部。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依法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货币化的主要组成部分。截止2013年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累计归集公积金66.26亿元,归集余额46.48亿元;累计发放公积金个人贷款36.50亿元,贷款余额15.48亿元;累计支取公积金19.49亿元。对提高城镇居民居住水平、促进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中心将以“规范管理,安全高效,敬业尽责,热情服务”为宗旨,竭诚为职工服务,管好用好公积金,为改善城镇职工居住条件,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做出新的贡献。
中心的主要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负责售房款及其它政策性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
(八)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运城公积金管理中心下辖13个县(市、区)管理部和山西铝厂管理部、中条山有色金属公司管理部。主要职责有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核算住房公积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