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车损险即车辆损失险,是车主向保险公司投保的预防车辆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保险。车辆损失险的保险金额可以按投保时的保险价值或实际价值确定,也可以由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但保险金额不能超出保险价值。⑵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车辆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相信很多人对汽车保险中的
车损险很陌生,甚至没有听过该险种,即使不知道也不要担心,慧择接下来将会普及车损险方面知识,车损险大讲堂即将开始。
车损险即车辆损失险,是车主向
保险公司投保的预防车辆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保险。车辆损失险的
保险金额可以按投保时的保险价值或实际价值确定,也可以由
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但保险金额不能超出保险价值。即价值10万元的车辆,保险金额只能在10万元以内。
车辆损失险保险责任范围:⑴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① 碰撞、倾覆、坠落;②火灾、爆炸、自燃;③ 外界物体坠落、倒塌;④ 暴风、龙卷风;⑤ 雷击、雹灾、暴雨、洪水、海啸;⑥ 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⑦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人员随车照料者)。⑵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车辆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按《车辆保险条例》规定,车辆损失险只对汽车在以下5类情况发生的损坏负责:“1.碰撞、倾覆;2.火灾、爆炸;3.外界物体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保险车辆行驶中平行坠落;4.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冰陷、崖崩、雪崩、雹灾、泥石流、滑坡;5.运载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员随车照料者)。”石先生虽然投了车辆损失险,但汽车燃烧时,原因不明,很容易被视为自燃,想把汽车损失归结到上述5类原因,举证很难。除非当时投保有特殊约定,把车辆自燃险包括在内,否则索赔很难成功。
不少人认为,汽车发生自燃的情况不大可能发生,没必要投保。实际上,车龄增加、线路老化、旧车线路改造多,都会给自燃埋下隐患。在炎热的夏天,汽车自燃更经常发生。因此,常有保险人员建议4年以上车龄的车子投保自燃险。
以上是关于车损险的定义以及所包含的责任范围的介绍,以便大家对车损险有一个大致的了解,方便日后选择汽车保险险种。